在经营上创新,在定位上独特
【死因】从事挂靠的个代可能有违法乱纪、假冒伪劣、偷漏税收、违犯GSP规定等行为,会被国家执法机关处罚或者责令关闭。
十大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政府对于市场具有宏观调控能力,政府为了市场经济这艘“大船”能够行驶,对于干扰依法行商大环境的违规企业、个人向来都会坚决取缔。尤其是国家在“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指出了建设和谐社会的大方向,因此,对干扰和谐的任何组织、个人行为都将依法制止,从宏观上压缩违规商业行为的生存空间。
近年来,国家对医药流通行业的违法违规事件加大了处罚力度,而且执法还将变得越来越严格,违法违规行为侥幸蒙混过关的可能性越来越小。而随着行业集中度的大幅度提升以及对医药市场构成利好的医改方案的出台,生产企业为了渠道的健康发展,将逐渐淘汰不能为企业带来质的飞跃的违规型商业伙伴。同时,行业资源将逐渐被垄断至大型商业公司,违规商业公司所能获取的资源也将越来越少。这是从微观上压缩违规商业活动的生存空间。
笔者近闻武汉市有15家医药公司在短期内相继倒闭,这些公司大多是个代挂靠性质的。这种群体性事件是对这一死法最好的注解。
倒票倒死
【死因】倒卖税票,国法不容,生产企业深恶痛绝。这种行为一旦被国家查处或者生产企业不供货,商业公司将面临死亡。
倒票是中国医药市场的独有名词,这种行为的生存空间在于:一方面有大量从事推广的企业或个人需要大量的发票,另一方面广大第三、第四终端或二三级城市的中小商业公司之间进行着大量的无票生意,于是有进销税项的差额,这就导致了有人有额度开发票,而有人有获得发票的需求。
从宏观上,国家在完善税务体制,同时也在大力改革医药流通体制。政府大力引导企业产品通过主渠道流通。笔者近闻,某地一著名医药商业公司因倒票被税务部门处以巨额罚款。去年底,笔者还看到一篇有关一位地方药监局领导对倒票行为的查处方法的文章。这些都说明,国家机关已经关注到这一现象。据说国家税务总局也已知悉此事,查处只是迟早的事情。
从微观上,药品生产企业一律依法按照一货一发票的规则销售,尤其是品牌企业更加重视发票的规范性,同时,还重视产品在渠道上的流通价格。从事倒票业务的医药商业公司因其下游客户不需要税票,它便可以把多出来的发票卖给其他需要发票的商业公司或者个代,于是就可把产品价格降低到低于自己的购进价的水平。这对于产品的流通价格体系有较大的损伤,上游企业将逐渐减少对这类商业公司的发货数量,压缩其倒票规模,压缩其利润空间,甚至拒绝与其做生意。这两种力量将导致以倒票为赢利手段的医药流通企业必死无疑。
拖死
【死因】价格到底,企业没有利润,枯死;产品中标但价格过低,厂家不生产,最后商业被饿死。
招标体制的实施让很多药品的价格体系崩溃,一些生产企业尤其是处方药生产企业为了招标疲于奔命,要么忙着调整产品线,要么忙着变更剂型或。然而,生产企业的数量在这种体制下逐渐减少,流通在市场上的药品逐渐减少。在这种情况下,商业企业的上游伙伴越来越少,产品也越来越少,尤其是一些品牌药企业,选择性地挑选商业伙伴,势必导致部分商业企业的生意规模越来越小,毛利额越来越低,部分商业企业最终将被饿死。
招标将产品价格压得很低,顺加定价,流通企业也就无利可图。
耗死
【死因】配送低毛利产品,其批量小,竞争激烈,物流成本、油费、人工费、路桥费等成本居高不下,最后被耗死。
前两年笔者走访一些中大型商业企业,他们的相关负责人都会说:“我的配送费1个点不到。”可是在通货膨胀的经济大环境下,企业成本不断增加,1个点的配送费预算已经不能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2个点的配送费几乎已经成为行规。而对于中小型商业企业而言,由于批量略少,要达到大型流通公司的配送服务水平,相对的配送成本就更高。在药品价格被国家政策刻意打压的市场环境下,商业的毛利率并不乐观,部分商业企业的毛利率可能只有3个点左右,这可能还不够配送费,这类企业最终将被配送耗死。
很多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在物流业务上一直都处在亏损状态。不解决规模问题、问题、降低物流成本问题,将耗死很多医药商业企业。
品种压死
【死因】品种多而全,没有特色的产品群占用了、人力和检验费、费,最后哪个都不上量、不赚钱,企业被和数量多压死。
“长尾理论”告诉我们,可能每一个小产品都能够给企业带来利润,而且在一定时期内,小产品的集合规模可与大产品相媲美。这也许在其他行业具有指导意义,而在医药行业却会误人子弟。
为了一件几百元的药品,需要耗费至少5~10元的配送费、5~10元的后台费(仓储、人工、检验等),小产品带来的规模效应不是业务量上的规模,而是后台运营费上的规模化,这种规模化会把商业企业带向死胡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