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业务经营日益国际化、全球化
由于对垄断、非垄断国企的无差别薪酬设置,对非垄断国企之间过于平均的薪酬待遇,中长期激励机制的缺乏等,使得薪酬对国企高管的激励功能大大降低,在国企业务经营日益国际化、全球化的进程中,国企高管薪酬市场化改革步伐滞后,而薪酬管理过于粗放、笼统的问题也更加突出。因此,上述两种观点有其合理的一面,但都不足以成为国企高管薪酬的统一模式。合适的做法应该是尽快区别对待,分类实施。
第一,区分垄断和非垄断性薪酬核发原则。对垄断程度高的国企,其高管薪酬应比照公务员;市场化程度高的国企,高管薪酬市场化。
第二,强化政府监管。一是鼓励和引导国企逐步完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切实发挥公司治理机构的应有功能;二是在考核方式上,除关注当年经营性增长指标外,还要将企业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和利润等存量因素考虑在内,设置调节系数以体现大公司管理需要更综合的企业家才能,逐步转变国企高管薪酬与企业规模倒挂现象;三是明确薪酬管理在政府主管部门、公司董事会的职能划分;四是明确各类型国企高管薪酬体系的设置,尽快出台国企高管中长期薪酬激励方案。
第三,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在细分国企类型的基础上,逐步推动非垄断国企高管薪酬与市场接轨;加大从市场公开招聘国企高管的比例,并对此类高管人才适用市场化薪酬;探索股权激励等中长期薪酬激励模式。具体而言,一是参照国内经理人市场价格、国际同类企业经理人薪酬标准,调整设定非垄断国企高管薪酬标准,适当提高非垄断大型国企高管的薪酬水平,为实施人才战略以及培育国企国际竞争力提供有利条件;二是拉开国企高管薪酬差距,增强薪酬机制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三是将非垄断国企的业绩考核和高管薪酬制定交由公司董事会实施,监管机构行使指导、监督和审核权限;四是规范非垄断国企高管在职消费,加强高管在职消费的信息披露和公开,使高管薪酬受到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