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婚变 民企经营新风险
近期,企业家离婚事件屡屡上演,引发网络舆论对企业家婚姻问题的高度关注。婚姻本是“家务事”,但企业家的婚姻由于涉及巨额财富、企业发展等问题,时常被舆论用放大镜观察。从赶集网创始人杨浩然、真功夫创始人蔡达标,到土豆网CEO王微、日照钢铁董事长杜双华……企业家婚变引发的财产纠纷、股权争夺,给企业发展带来新的风险。企业家婚变何以能影响到整个企业的发展?而这种婚变引发的经营风险又该如何规避?舆论在感叹企业家离婚“伤不起”之余,也对其中反映出的民营企业深层次管理问题进行了反思。
上市先过“前妻关”
一些舆论分析指出,离婚和接下来的财产分割,已经成为不少企业上市的拦路虎。典型的例子包括赶集网、真功夫和土豆网。
赶集网创始人杨浩然与前妻王宏艳的离婚官司从美国打到中国,持续3年之久,至今仍然胶着,致使公司上市遥遥无期;真功夫创始人蔡达标被前妻潘敏峰要求分割真功夫的一半股权,直接导致企业上市计划推迟;土豆网在提交IPO申请9个月后才得以登陆纳斯达克,上市之路波折缘于公司创始人兼CEO王微被前妻杨蕾要求分割股权。
以上三家企业上市都必须先过“前妻关”,如果过不了这关,上市融资都将化为泡影。企业不能上市,利益受损的除了企业家,还有公众投资人、VC、PE投资者。
据《新民周刊》报道,著名投资人、今日资本总裁徐新对真功夫、赶集网和土豆网都进行了投资,并接连遭遇投资对象的“前妻”们的“三连击”。徐新事后总结出来的经验教训是,在选择投资对象时,除了对投资者和他的企业做调查外,还扩大了调查范围,“凡是结了婚的我们要访谈老婆,离婚的我们要访谈前妻,凡是没结婚的我们要访谈爸妈”。
另据《青年报》报道,目前风投界已经把项目创始人的夫妻关系也当作考察因素之一,甚至催出生出了“土豆条款”这一新名词。所谓“土豆条款”是指风投所投公司的CEO结婚或者离婚必须经过董事会的同意。风投们希望通过这个条款来告诫拟创业者们如果想顺利上市,那就“上市之后再分手吧”。
离婚上演“宫心计”
近期还有一位企业家的离婚事件备受舆论瞩目,那就是日照钢铁董事长杜双华和前妻宋亚红的离婚纠纷。7月19日,杜双华发表一封“万言书”,首度公开回应与前妻的离婚案。
这桩离婚案被舆论称为“国内最贵的离婚案”,媒体报道中提到最多的一个字就是“钱”。事实真相扑朔迷离,双方各执一词,杜双华称10年前就离婚了,而宋雅红说自己是“被离婚”。10年前离婚,和现在离婚,相差几何?据《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报道,现在的杜双华是名列胡润榜、身家350亿元的富豪,倘若此时“再离婚”,杜双华将被前妻分去175亿元的财产。
杜双华的离婚纠纷,也给企业发展带来了风险。舆论分析指出,对于日照钢铁来说,虽然不涉及上市,但由于宋雅红申请分割杜双华所持日照钢铁的一半股权,法院一旦同意宋雅红的申请,对杜双华的财产进行查封保全,那么至少在保全期间,此前酝酿许久的日照钢铁和山东钢铁的重组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
就在杜双华与宋亚红争辩“10年前是否离婚”之时,赶集网创始人杨浩然与前妻王宏艳目前就“13年前的婚姻是否有效”展开了拉锯战。
据媒体报道,2010年5月,王宏艳委托律师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就杨浩然转让股权行为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恶意转移财产行为无效”。在这起案件诉讼过程中,杨浩然又于2010年10月12日向北京市西城区法院起诉,申请以“结婚时双方未亲自到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为由,要求确认“双方婚姻关系无效”。由于婚姻关系无效案件的审理结果将直接影响股权转让无效纠纷一案的审理,双方之间的离婚诉讼陷入了“持久战”。
对于一些企业家在成功后家庭破裂,网民大多进行道德层面的批判。不少网友感慨:“夫妻本是同林鸟,富贵临头各自飞”、“爱情就是金钱和买卖”、“亲情也抵挡不住物质的挑拨离间”。
而媒体则多关注企业家离婚对企业发展带来的风险以及如何规避这种风险。有媒体称,“一切都是钱闹的”,未免过于赤裸裸,但企业家的婚姻确实不可避免地掺杂了钱的因素。当爱已成往事,婚姻走到尽头,剩下的只有怒目圆睁、斤斤计较,那么离婚就成了一场不折不扣的“宫心计”。《新民周刊》分析指出,随着《婚姻法解释(三)》的正式实施,更多的企业家也许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现实“如果事前不算计好,婚姻牵涉到的将不仅仅是个人财富多寡,更多的是企业的安危成败”。
折射民营企业管理之殇
舆论除了分析企业家婚变给企业发展带来的种种风险,也对其中反映出的民营企业深层次管理问题进行了反思。对于企业家婚姻的“家务事”何以能影响到整个企业的发展,许多媒体认为其中凸显了民企风险管理之殇。
《深圳商报》指出:“由情而生的家庭恩怨为何扩大衍变成为经济事件,这或许正是中国企业治理结构走向成熟的必经阶段。问题的症结不是大企业容不下夫妻,是大企业容不下老板之间讲夫妻感情。夫妻关系的职业化是小作坊向大企业转变中必须过的一道坎。”
知名风险管理专家陈晓峰在接受《华夏时报》采访时指出,真功夫创始人蔡达标离婚纠纷是家族企业公司治理败局的经典教材。他认为,依据家族的“血亲”和“姻亲”而建立起的“内部权威”,在很大程度上维系着家族企业的公司治理。一旦婚姻发生变局,则近乎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所有公司治理的元素都会因此发生混乱。
经济学博士马光远在接受央广经济之声采访时也持类似观点:“婚变本身导致上市计划的推迟,事实上是企业向公众公司转变的过程中,没有很好地处理管理权限的问题。现在很多家族企业并没有处理好婚姻问题,而且在处理婚姻后续事件中也缺乏一些智慧。决定上市,肯定要想到很多风险,所以这跟他们最终的股改过程,跟他们对问题本身不重视有很大关系。事实上,很多家族企业要想上市,未来都要考虑到婚变问题,一旦婚变,无论企业控制权、管理权还是股权结构,都会受到困扰,这个困扰本身应作为常规风险,在交易中逐步体现。”
而对于如何避免可能发生的婚姻变局而给家族企业带来消极影响,舆论普遍认为,通过“财产约定”是一个比较理智的做法。
据《每日经济新闻(博客,微博)》报道,多数法律界人士建议,减少企业家离婚对企业负面影响的最好办法是未雨绸缪,即在结婚时签订婚前财产协议。
有媒体引用上海沪家律师事务所的一份报告指出,“创业者要注重对各自的婚前财产进行明确约定在界定婚前财产后要进行必要的公证或约定,明确婚前财产的范围。特别是在风险投资进入公司是或者上市前,股东与配偶、公司、其他股东等签署相关协议,以保障公司及相关利益主体的权益,规避因为企业家婚姻变局而带来的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