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规矩”源于醉翁之意,应予以遏制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政府接待办违规购买使用高档酒水,多名领导干部因此受到党纪处分;北京市密云区委党校违规购买使用高档酒水,校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赵金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9月20日,中央纪委公开曝光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中国纪检监察报9月25日)
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原本是指真意不在喝酒,而在于欣赏山里的风景。然,当把“不喝酒不办事”“酒瓶就是水平,酒风就是作风”与之相连,所谓的无酒不欢、无酒不成席,却成了勾兑了个人私利的“酒桌交际”。无疑,这是对酒文化的歪曲理解,更源于官官之间、官商之间勾兑感情、利益输送的媒介。“酒规矩”源于醉翁之意,理当予以遏制和严惩。
近年来,随着多地、多部门陆续推出升级版的“禁酒令”,对时间场合、饮品种类等多个方面的限制进行升级。工作日午间不得饮酒,扩大到工作日、工作时间不得饮酒;除外事、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经批准可饮酒外,其他公务接待一律不准饮酒;从不得提供高档酒水,到严格为不得饮用含酒精饮料或任何酒类等。已然看到“恶醉强灌”的委屈少了,“花天酒地”的风气变了,餐桌上的“酒精浓度”淡了。但“酒规矩”的诟病并没决绝,依然有徜徉在酒杯中无法自拔的党员干部。究其原因,制度的篱笆存有罅隙。
酒本是一种以粮食、水果等为原料,经发酵、蒸馏或勾兑而成。看到此,酒并非“酒规矩”原罪,而是“规则”让酒背上“黑锅”。早前就有评论如是阐述:无底线尊重“一把手”权威,民主集中制突出“集中”;互相给面子,不破坏同僚的既得利益;真话等于蠢话,讲真话最容易引火烧身,讲假话空话套话起码不吃亏;关系作用大于天……。回到“酒规则”难以根治原点,“规则”恰恰成了个别领导干部消蚀意志放松思想警惕、走上腐败道路的麻醉剂和助推器。可见,禁酒令也还,接待管理规定也罢,关键得落实到位扭过规则“坎”。
“言者谆谆,听者藐藐”。整治“酒规矩”树立新风尚值得一赞。笔者认为,要让“醉翁”清醒,最大的症结还在财务管理存在预算不透明、支出标准模糊、执行弹性空间大等漏洞。为此,得加强各级各部门公务接待的详细支出情况,面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得加大惩罚力度,对公款大吃大喝之人予以重典惩治,提高公款吃喝的风险成本;得强化权力的约束机制,减少权力的自由裁量权,就会减少“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潜规则行为。那么,“酒规矩”之酒,不会再让规矩“喝醉”。
不矜细行,终累大德。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一杯酒就是一个作风窗口,看似“无关痛痒”,然而一旦放任不管,就容易蔓延成风、积久成巨,成为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导火索。最后,沿用文中一句话:公务活动禁酒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出台禁令只是第一步,但只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必然会从量变到质变,最终形成新的风尚。(文/余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