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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制品感官质量评鉴细则》发布

2007-05-12 16:23 食品法规

由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组织编写的《乳制品感官质量评鉴细则》,经过近两年的工作完成了编审程序,于近日正式发布。该《细则》作为行业规范由各乳制品企业参照执行。

  
据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的有关人士介绍,1999年颁布的乳制品国家标准只规定了理化、卫生指标,而没有制定感官质量指标的内容。有的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感官质量的追求。企业对产品感官质量的评鉴执行的是各自的企业标准,而这些企业标准又不尽相同,在发生产品感官质量的纠纷时缺乏权威性的评鉴依据。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乳制品逐步成为膳食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食品,除理化指标外,感官指标是产品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要求广大乳制品生产企业,不仅要逐步提高产品质量,而且要重视产品的风味、冲调性、组织状态等感官质量的提高。新标准颁布后,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不断收到一些企业和消费者的建议,要求增加乳制品感官质量评鉴标准。《细则》为企业提高乳制品感官质量提供了一个较为全面的指导性依据。
  
《细则》由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龙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熊猫乳品有限公司及全国乳品标准化中心委派专家组成起草小组,负责起草。全国乳品标准化中心对送审稿进行了认真审阅。

《细则》由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正式发布,其中包括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婴儿配方乳粉、全脂加糖炼乳、全脂无糖炼乳、奶油、切达干酪、莫扎雷拉干酪、蓝纹干酪、卡门培尔干酪、再制干酪、农家干酪等产品的感观质量评鉴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