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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我国将建立母猪保险与补贴制度促进生猪产业发展

2007-07-02 17:02 食品法规
5月23日,南宁琅东菜市场的一肉铺摊位售货员在等待顾客。新华社发

    新华网北京6月22日电(记者韩洁)财政部22日发布消息说,我国将建立母猪保险与补贴相结合的制度,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国家财政将为此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为稳定猪肉市场,妥善解决猪肉价格上涨引起的民生问题,促进生猪产业的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近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应对猪肉价格上涨 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根据这一《通知》,国家要建立母猪保险与补贴相结合的制度,促进生猪生产,抓紧落实对低保人员和困难学生的补助,加强市场调控能力,同时着眼构建有利于生猪产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财政部表示,从2007年开始,国家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建立母猪保险和饲养补贴相结合的制度。2007年国家财政预计需安排资金近6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约38亿元。 

    据悉,专项资金一方面将支持对有繁殖能力的母猪建立重大病害、自然灾害等保险制度,加大对生猪疫病防治体系支持,增强饲养户抵御重大病害、自然灾害等风险的能力。 

    另一方面,支持建立母猪饲养补贴制度。国家财政依据参保母猪数量,原则按每头每年50元的定额标准,对母猪饲养户给予直接补贴,增强饲养户抵御成本上涨风险的能力,稳定生猪产业的龙头。 

    同时,中央财政将加大投入力度,切实支持做好生猪蓝耳病防控工作。此外,对散养猪实行强制免疫的疫苗经费给予补助,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中央财政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补助20%、50%、80%。目前中央财政已下拨疫苗补助经费2.85亿元,地方财政部门要根据负担比例,及时安排和拨付免疫疫苗资金,并加强资金监管工作,保证猪蓝耳病防控工作的需要。 

    《通知》还要求,抓紧安排落实对低保人员和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大中专学生等弱势群体的补贴。中央财政预算今年将安排4.7亿元,增加对低保人员的补助,缓解因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上涨对低保人员的生活影响。此外,中央财政还安排补助资金2.8亿元,对普通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补助。 

    在此基础上,我国还将强化政府调控手段,完善生猪及猪肉等副食品预警监测体系,建立健全猪肉等副食品储备制度,适当增加国家储备肉规模,合理调整储备结构和布局,发挥储备调控市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