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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16种使用QS标志食品质量安全公告发布

2007-08-29 11:12 食品法规
 食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此,国家质检总局从源头狠抓质量,对食品实行了严格的质量安全监管,并且于近日公布了第一批16种使用QS标志的食品质量安全公告。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经国务院批准,2001年国家质检总局建立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这项制度主要包括三项内容,一是生产许可制度;二是强制检验制度;三是市场准入标志制度,即要求企业加贴QS标志,对食品质量安全进行承诺。市场准入制度实施以来,大量不具备生产条件的食品企业停产、转产或被市场淘汰,规模企业实现了快速发展,食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明显提高。
  
经过这几年的努力,小麦粉、大米、酱油、醋、灭菌乳、巴氏杀菌乳、碳酸饮料、矿泉水、纯净水、方便面、饼干、冷冻饮品、白酒、葡萄酒、啤酒、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种食品已全部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管理,符合条件的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已获得生产许可并在产品上加贴了QS标志。获得市场准入资格的上述16种食品生产企业总体市场占有率已经达到同类食品的95%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左右。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对食品质量的提高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公告的16种食品的质量安全在这几年发生了较大变化。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之前,全国抽查小麦粉、大米、酱油、醋、矿泉水、乳制品、酒的合格率分别为63.29%、73.01%、61.75%、63.81%、64.41%、75.58%、75.2%。到2007年上半年,以上产品合格率均达到95%左右,其中小麦粉、大米合格率分别达到98%、99%。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保证了食品安全,促进了食品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规模化企业的不断发展,淘汰了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的企业,从根本上提高了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此,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第一批16种使用QS标志的食品质量安全公告,今年还将陆续公布相关的食品质量安全公告。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要通过公布食品使用QS的信息提请广大消费者注意,无QS标志的上述16种食品的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达不到食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