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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母乳代用品宣传和销售行为的通知》

重庆商报 2013-10-31 15:29 食品法规
近日,《关于进一步规范母乳代用品宣传和销售行为的通知》由国家食药监局、工商总局等联合下发,母乳代用

    近日,《关于进一步规范母乳代用品宣传和销售行为的通知》由国家食药监局、工商总局等联合下发,母乳代用品宣传和销售行为将进一步得到规范,《通知》明确提出婴儿配方食品不得打“母乳”擦边球,甚至不得印有婴儿图片。

    《关于进一步规范母乳代用品宣传和销售行为的通知》要求严格婴儿配方食品质量安全和标签监管,婴儿配方食品标签标识上,应用醒目的文字标注说明母乳喂养优越性的宣传标语,不得印有婴儿图片,不得使用“人乳化”、“母乳化”或类似名词;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宣传和销售母乳代用品;规范母乳代用品广告宣传,加大对发布虚假违法母乳代用品广告特别是虚假违法婴儿配方食品广告的打击力度,查处含有明示或暗示替代母乳、使用哺乳妇女和婴儿的形象等违法内容的婴儿配方食品广告。

    在重庆多家超市、母婴专卖店发现,不少婴幼儿奶粉都在宣传上使用了婴儿照片或漫画;在数十个品牌的国内外婴幼儿配方奶粉包装上,均未找到说明母乳喂养优越性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