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增设网购食品监管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增设网购食品监管,尤其是对第三方平台的规定。《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明确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第三方交易平台如果无法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则应由其承担连带责任,进行赔偿。而在以前,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往往由于投诉难、怕麻烦等因素而选择自认倒霉,如今这一局面将有望得到彻底改变。今后,消费者网购食品受到权益侵害,便可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将提速食品电子商务进程。如今,互联网的高速发展推动了传统企业营销渠道的多元化,越来越多的传统企业开始试水电子商务,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通过网络购买奶粉、酒水饮料和零食等食品。数据显示,2013年食品电商总交易金额达324亿元,食品在网购市场总交易额中的占比提升到2.5%。然而,网购食品存在准入的低门槛、交易地域的不受限、中间物流环节不可控等特点,导致了网购食品监管难。从而使网购食品存在诸多问题,例如食品“三无”现象屡见不鲜、部分食品网页存在虚假宣传、消费者买到假冒伪劣食品维权不易等。因此,规范网购食品行为势在必行。
对网上不良商家有巨大震慑作用。此前,由于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规范网购食品行为,又由于卖家进入门槛低、网络维权难等情况存在,一些不良商家在网上有恃无恐兜售假冒伪劣产品。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发现商品为假冒伪劣已经不易,要维权那就更为困难和麻烦,即使维权成功,因为缺乏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对不良商家的惩处又成为一个问题。《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对食品网购相关方进行了责任划分,对违法行为明确了制裁措施,在客观上加大商家的违法成本,对食品网购行为将起到规范作用,也可以震慑制假售假不良商家。
有利于维护品牌诚信企业合法权益。据媒体报道,网上商家“傍大牌”的不良行为时有发生,这是他们在网上众多店铺和同类产品中脱颖而出、吸引眼球和更多点击量的常见套路,一些品牌诚信企业的品牌时常被网上商家冒用,从而影响了知名企业的声誉。《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让网上不良商家不敢轻易“挂羊头卖狗肉”,从而可以保护品牌诚信企业的合法权益不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