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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制后经营发展方向展望

2007-10-31 14:58 行业分析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明确要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应当转变经营机制,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在粮食流通中发挥主渠道作用”。因此,新形势下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如何深化改革、创新管理、加快发展,是摆在粮食购销企业面前的一项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国家粮食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又指出,加快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着力培育一批有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健全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创新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发展农村粮油服务组织,推进放心粮油进农村活动,是基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发展的方向。据此,笔者根据多年粮食工作实践,从目前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中显现出来的难点和政策取向出发,对改革后基层粮食购销企业的定位与经营发展提出粗浅的看法。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阶段性进程回顾。从全国来看,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前身是基层粮油管理所,自建国初期,作为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一直是政策性亏损企业,履行着为国家收粮、储粮、管粮、供粮的职能,企业经营政策性业务所发生的亏损一直由国家财政予以补贴。后来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和粮食生产与供求的变化,粮油管理所的使命趋于完成,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就应运而生,其间通过不同阶段的改革发展走到今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改革开放大趋势下,1993年实行了粮食价格与经营的全面放开,从根本上动摇了国有粮食企业垄断粮食市场的权威,国有粮食商业企业迎来第一次粮改浪潮,此间出现了“一业为主、多种经营”运行方式,但长期实行计划经济经营模式的粮食企业,仍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半官半商”的性质,这种多种经营方式最终没能给企业发展带上坦途。

  1998年开始以“四分开一完善”和“三项政策一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粮食改革,也没有在粮食流通市场化改革方面取得应有的进展,实际上是在国民经济市场化程度已有很大提高的背景下,政府对粮食流通系统实行的严格管制,这一时期,粮食企业内部从法人代表到普通职工,由于计划经济思维的长期桎梏,“等、靠、要”依赖性思想仍然严重,市场意识淡薄,企业观念沉旧,思想僵化,经营上想不出点子、放不下架子、扑不下身子,体现在效益上就是挣不到“票子”。

  2001年以来实施的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农村粮食收购市场全面放开,国家允许各种经济成分的粮食企业经营粮食,农民售粮不需要亲自送到粮食企业,市场形成多元收购主体共同参与竞争的局面,无形中给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带来挑战与冲击,这时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生的影响可以说是“脱胎换骨”的,比以往任何一次改革都要彻底,这一轮改革其标志性事件就是“三老”问题的消化和解决。2004年《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实施,更加鼓励多种市场主体进入粮食流通领域,进行公平的市场竞争,粮食流通格局进一步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个体、私营粮商迅猛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了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收购地位。此后,各地相继开展了以产权制度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中心,以培育和发展具有竞争力的龙头企业为重点,大力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参与和适应市场竞争。

  就当前形势看,以粮食市场化为方向的经营方式改革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经营现状来看,适应市场的能力还较弱,基层仍有不少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处于小、弱、散的局面,一些地方政企不分,产权关系不明晰,运行机制不能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仍然制约着粮食经济的发展。

  笔者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粮食购销企业要想继续保持经营主渠道地位,并在多元竞争主体中做大做强,必须积极采取有效的深化改革措施,不断推进企业转型做大,达到又好又快发展。国家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的通知》指出,积极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优化企业布局和结构,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产权制度改革是粮食购销企业获得新生的动力,通过产权转换、资产重组、股份制改造等途径,改变现有的产权关系,这给我们进一步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转型指明了方向。

  改革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定位与经营措施。我们以上回顾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里程,找到了产权制度改革的方向,但对于改制后的企业定位问题和如何经营又是广大粮食工作者十分关注的焦点。在市场营销学中有这样的一句话,笔者认为值得借鉴:定位决定地位。经验证明,企业自身的定位就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决定自己的市场地位,如果我们自己连自己企业的准确定位都弄不清楚,那么又怎么才能很好的为企业开拓市场,一旦企业的市场定位产生了错误,那么这个企业在市场上也是走不长久的。所以,就新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定位与经营措施而言,按照省市政府制定的“缩短战线、加强重点、减少布点、提高质量”的总要求,坚持“三个一批”的原则,不外有以下几种:

  一是直接掌握的以储备粮经营为主的企业,担当“主渠道”,承担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的重要职能,实行国有独资的形式有利于国家和地方储备粮的管理,确保宏观调控的迅捷、高效,是调控粮食市场的战略手段,这些企业必须立足仓储业,改善仓储设施,强化科学储粮技术,提高管理和经营效益,打造出现代仓储业品牌,在有关政策的支持下,做强做大粮食仓储业,成为国家调控粮食市场的重要载体。目前,在新沂市9家承储企业中,引入了储备粮管理新的模式和理念,涌现出王庄、窑湾、徐塘等承储先进典型,承储量占全市购销企业总量的50%,其集聚效应、规模效应和拉动效应初步显现。

  二是国有控股的转型后股份公司制购销企业,这是依照《公司法》通过招商引资、企业参股、经营层收购等途径,进行资源重新分配、整合而形成的新型粮食公司制企业,可以走“农工贸、产加销”一条龙服务的粮食产业化发展道路。改革前的这些企业以“收原粮、卖原粮”的经营方式,使企业在灵活性、成本性等方面竞争不过走村串巷的个体粮食经纪人,俗话说“不收粮等死,多收粮找死”的根本原因是市场变了,但其经营方式并未改变。目前,在粮食购销市场化条件下,必须立足当地广泛培育农村粮食收购经纪人和粮食专业合作组织,利用良好的销售网络,建立同用粮大户和产销区的长期协作关系,在“薄利多销,勤进快出”中赢取利润空间不失为一种较好的选择。同时可以在农村建立粮食生产基地,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如粮食收割、打晒、运输一条龙服务),充分掌握粮源,确保国有粮食企业的主渠道作用真正发挥出来。

  三是以加工为主的粮食流通企业,是指国有控股或参股的粮食企业以粮食为加工原料,通过加大资金和科技投入,促使企业上规模,上档次,扩大企业领域和生存空间,延伸产业触角的一种形式,经营上要从开发利用粮食资源方面做文章,积极推广订单农业,大力发展优质粮食品种基地,掌握一定的自主优质粮源,提高粮食加工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做精产品创立知名品牌。在对原粮进行深加工的基础上,加工出不同品种、不同等级的成品粮食,变粗放经营为集约经营,延伸产业链条,形成“购销+加工”的有较长产业链条的加工型龙头企业,增强企业自我发展的能力。

  四是改制后的小规模粮食经营企业,有人认为小企业没有太多出路,其实:思路决定出路。从新沂目前实施的改革来看,这些小企业,主要是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粮源缺乏、资产状况差、生存能力较弱的企业,但通过内引外联、出售民营、破产拍卖等方式,退出全部国有资本,多以民营为主的产权形式,由于进入市场门槛较低,企业进出方式灵活,能激发企业自主参与市场竞争的活力,充分发挥出主观能动性,促进粮食流通,丰富粮食品种市场。

  五是粮油经营服务组织,经过改制以后,一些企业不在“国有”,许多职工变为社会自然人,相继办起了以经营粮油为主要业务的前店后坊,这正是国家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发展方向中“积极发展农村粮油服务组织,推进放心粮油进农村活动”的典范。早在2001年国家粮食行业协会已提出开展利国惠民的“放心粮油”工程,给粮食系统下岗职工再就业和改制转型后的粮食企业带来生存机遇。今年以来,新沂粮食系统通过社会嫁接和承包经营创办13个“放心粮油”示范店,以“不求暴利,不弃微利,着眼长利,服务为先”的建店宗旨,发扬粮食经营老传统,开展

  “两代一换”业务,主要利用粮食部门收购和仓储的优势,代农户存、销粮食,以原粮兑换成品粮及店内其他商品,把“示范店”建成了农民朋友的“后仓房”和“代销店”。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强化服务“三农”意识、重塑粮食人新形象的系统工程,是利国、利民、利企的好事,值得推广应用。

  通过改变体制、转换机制、资产重组,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增强市场竞争能力,赋予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新的生命力,是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必然结果。今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契机,以精深加工为链条,把粮食生产、流通、消费紧密连接起来,做大做强粮食产业,更好地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实现粮食的产业化经营,保证粮食经济达到又好又快全面发展。(作者:郁恩宝 单位:江苏省新沂市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