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让酒类流通市场走向“蝶变”
随附单电子化升级 “信息化工程”引发酒类流通“蝶变”
提要: 目前,在酒类产、销等各领域之间的溯源信息整合还不够完整畅通。在此次座谈会上,就有经销商企业代表提出,我国酒类商品现在仍然存在部分生产厂家产品的生产批号、生产日期表示方法不统一的问题,存在同一产品使用同一生产批号、不同生产日期的情况。同时,很多酒类企业在同一地区的同一产品存在多个经销商,这就导致同一批号的产品发往多家经销商企业,经销商之间的产品混同,责任难以区分,致使管理尺度难以把握。
近年来,随着酿酒行业的迅速发展,中国已成为世界酒类生产和消费大国。而酒类产品进出口规模的稳步扩大,则表明我国在全球酒类流通市场上的地位越来越突出。但欣喜之余,我们也应该看到,当前酒类流通存在着组织化程度低、管理难度大、信息化水平相对落后等问题。
正如商务部市场运行司司长王炳南所言:“酒类流通行业从大趋势上看是进步的,但还没有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广大酒类生产企业普遍重视产品质量和市场管控,特别是像茅台、五粮液、张裕等行业骨干,更是每年投入大量人、财、物力进行防伪科研、市场打假;绝大部分经销商也已经形成了诚信卖酒、抵制假冒的经营理念,精心维护消费者权益。这都是酒类流通市场“进步”的具体表现。
但假冒产品的存在依然是横亘在酿酒行业面前的一道难关,流通市场暗流涌动,消费者对于杯中酒难辨真假、心存疑虑,质量安全隐患仍未根除。这或许正是王炳南所说的“台阶”——酿酒行业的发展壮大不仅仅取决于经济指标的增长,流通市场的升级建设同样不可或缺。
在这样的背景下,关于酒类流通市场的“信息化工程”——酒类流通随附单的电子化升级成为2010中国(遵义)酒类博览会上的一个焦点。
溯源体系需整合各界信息资源
酒类流通随附单电子化试点工作座谈会与本次遵义酒博会同步举行,在座谈会上,王炳南介绍说,商务部正在着手研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用2年—3年时间,在全国部分省市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建成覆盖全国的酒类流通溯源管理体系,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流通,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酒安全。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科学、健康饮酒逐步成为酒类消费的主流理念。杜绝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流通,一直是酒类管理部门的重要任务之一,当前,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转变工作思路,利用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整合生产、流通管理信息,推进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酒类流通溯源管理体系建设。”王炳南分析说。
据了解,经过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酒类生产流通企业多年来的共同努力,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已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推行。
初步统计,全国大型酒类流通企业备案登记率超过90%,大部分酒类批发企业实施了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通过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商务部还建立了酒类流通管理信息系统和酒类流通行业监测系统,初步实现了酒类流通领域的备案登记和酒类流通随附单单据全国联网查询,酒类流通行业监测统计信息已实现网上数据报送。此外,目前全国已有16个地区颁布实施了酒类管理地方性法规或政府令。
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当前已初步完善的流通溯源体系及行业诚信经营理念之下,仍有假酒频频出没于市场上。现有的酒类流通随附单以手写的传统方式为主,在市场流通中特别是一些全国性品牌的跨区域流通过程中,有可能出现查找难、查找慢的弊端,因此所导致的流通环节信息衔接不力,或许正是假酒屡禁不绝、滋生蔓延的症结所在。
一个商品自出厂到流通至消费者手中,存在多个流通环节,特别是对于酒类产品而言,由于企业众多,其中既包括全国性一线品牌,也有跨省销售的区域强势品牌,以及众多地产品牌;而流通渠道也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经销商代理、厂家直销等模式交错结合;销售地点更是多种多样,商超、餐饮、名烟名酒店等多种形式相结合,在这样一张错综复杂的酒类流通销售网络中,任何一个流通环节“断裂”,都会导致产品源头无从考究。此时,假冒伪劣酒类产品便从中找到了可乘之机。
“要使酒类流通追溯产生更好的效果,就必须从根源上抓起,追溯每一个环节,对每个环节都予以充分重视,在酿酒行业各个领域之间达成共识、整合资源,最终形成一个有效的溯源体系,坚决遏制假酒的生产和流通。”王炳南表示。
信息技术推动溯源体系高效运行
目前,在酒类产、销等各领域之间的溯源信息整合还不够完整畅通。在此次座谈会上,就有经销商企业代表提出,我国酒类商品现在仍然存在部分生产厂家产品的生产批号、生产日期表示方法不统一的问题,存在同一产品使用同一生产批号、不同生产日期的情况。同时,很多酒类企业在同一地区的同一产品存在多个经销商,这就导致同一批号的产品发往多家经销商企业,经销商之间的产品混同,责任难以区分,致使管理尺度难以把握。
显然,酒类生产、流通、销售等各环节之间的信息衔接,是决定酒类流通溯源体系能否高效运转的关键因素之一。
就此,王炳南表示,推进酒类流通溯源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家政策法规为依据,以酒类流通随附单为基础,以规范酒类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饮酒安全为目的,强化酒类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整合社会各界资源,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和完善全国酒类流通溯源体系,促进酒类行业健康发展。其目标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用2—3年的时间,在全国部分省市开展酒类流通溯源关系信息化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广实施,建成覆盖全国的酒类流通溯源管理体系,形成流转高效、监管有力的酒类流通渠道网络,全面提升酒类流通行业管理水平,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生产和流通,切实保障消费者的饮酒安全。
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将在这一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商务部制定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中提出,通过互联网、物联网、射频识别技术和二维码等手段,建设全国酒类流通溯源平台,对酒类产品从生产到流通的各个关键环节进行统一编码与追溯,实现酒类生产—批发—零售—消费终端全过程的溯源管理。
近年来,随着酿酒行业的迅速发展,中国已成为世界酒类生产和消费大国。而酒类产品进出口规模的稳步扩大,则表明我国在全球酒类流通市场上的地位越来越突出。但欣喜之余,我们也应该看到,当前酒类流通存在着组织化程度低、管理难度大、信息化水平相对落后等问题。
正如商务部市场运行司司长王炳南所言:“酒类流通行业从大趋势上看是进步的,但还没有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广大酒类生产企业普遍重视产品质量和市场管控,特别是像茅台、五粮液、张裕等行业骨干,更是每年投入大量人、财、物力进行防伪科研、市场打假;绝大部分经销商也已经形成了诚信卖酒、抵制假冒的经营理念,精心维护消费者权益。这都是酒类流通市场“进步”的具体表现。
但假冒产品的存在依然是横亘在酿酒行业面前的一道难关,流通市场暗流涌动,消费者对于杯中酒难辨真假、心存疑虑,质量安全隐患仍未根除。这或许正是王炳南所说的“台阶”——酿酒行业的发展壮大不仅仅取决于经济指标的增长,流通市场的升级建设同样不可或缺。
在这样的背景下,关于酒类流通市场的“信息化工程”——酒类流通随附单的电子化升级成为2010中国(遵义)酒类博览会上的一个焦点。
溯源体系需整合各界信息资源
酒类流通随附单电子化试点工作座谈会与本次遵义酒博会同步举行,在座谈会上,王炳南介绍说,商务部正在着手研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用2年—3年时间,在全国部分省市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建成覆盖全国的酒类流通溯源管理体系,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流通,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酒安全。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科学、健康饮酒逐步成为酒类消费的主流理念。杜绝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流通,一直是酒类管理部门的重要任务之一,当前,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转变工作思路,利用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整合生产、流通管理信息,推进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酒类流通溯源管理体系建设。”王炳南分析说。
据了解,经过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酒类生产流通企业多年来的共同努力,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已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推行。
初步统计,全国大型酒类流通企业备案登记率超过90%,大部分酒类批发企业实施了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通过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商务部还建立了酒类流通管理信息系统和酒类流通行业监测系统,初步实现了酒类流通领域的备案登记和酒类流通随附单单据全国联网查询,酒类流通行业监测统计信息已实现网上数据报送。此外,目前全国已有16个地区颁布实施了酒类管理地方性法规或政府令。
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当前已初步完善的流通溯源体系及行业诚信经营理念之下,仍有假酒频频出没于市场上。现有的酒类流通随附单以手写的传统方式为主,在市场流通中特别是一些全国性品牌的跨区域流通过程中,有可能出现查找难、查找慢的弊端,因此所导致的流通环节信息衔接不力,或许正是假酒屡禁不绝、滋生蔓延的症结所在。
一个商品自出厂到流通至消费者手中,存在多个流通环节,特别是对于酒类产品而言,由于企业众多,其中既包括全国性一线品牌,也有跨省销售的区域强势品牌,以及众多地产品牌;而流通渠道也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经销商代理、厂家直销等模式交错结合;销售地点更是多种多样,商超、餐饮、名烟名酒店等多种形式相结合,在这样一张错综复杂的酒类流通销售网络中,任何一个流通环节“断裂”,都会导致产品源头无从考究。此时,假冒伪劣酒类产品便从中找到了可乘之机。
“要使酒类流通追溯产生更好的效果,就必须从根源上抓起,追溯每一个环节,对每个环节都予以充分重视,在酿酒行业各个领域之间达成共识、整合资源,最终形成一个有效的溯源体系,坚决遏制假酒的生产和流通。”王炳南表示。
信息技术推动溯源体系高效运行
目前,在酒类产、销等各领域之间的溯源信息整合还不够完整畅通。在此次座谈会上,就有经销商企业代表提出,我国酒类商品现在仍然存在部分生产厂家产品的生产批号、生产日期表示方法不统一的问题,存在同一产品使用同一生产批号、不同生产日期的情况。同时,很多酒类企业在同一地区的同一产品存在多个经销商,这就导致同一批号的产品发往多家经销商企业,经销商之间的产品混同,责任难以区分,致使管理尺度难以把握。
显然,酒类生产、流通、销售等各环节之间的信息衔接,是决定酒类流通溯源体系能否高效运转的关键因素之一。
就此,王炳南表示,推进酒类流通溯源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家政策法规为依据,以酒类流通随附单为基础,以规范酒类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饮酒安全为目的,强化酒类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整合社会各界资源,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和完善全国酒类流通溯源体系,促进酒类行业健康发展。其目标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用2—3年的时间,在全国部分省市开展酒类流通溯源关系信息化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广实施,建成覆盖全国的酒类流通溯源管理体系,形成流转高效、监管有力的酒类流通渠道网络,全面提升酒类流通行业管理水平,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生产和流通,切实保障消费者的饮酒安全。
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将在这一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商务部制定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中提出,通过互联网、物联网、射频识别技术和二维码等手段,建设全国酒类流通溯源平台,对酒类产品从生产到流通的各个关键环节进行统一编码与追溯,实现酒类生产—批发—零售—消费终端全过程的溯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