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资产外流逐渐受到高层重视
“资产外流的情况的确是存在的。”上海涉外律师李恒告诉记者,“即使只按最低投资额度,仅2010年从中国流向加拿大的移民财富就达几十亿元人民币。”
他指出,近年来,除了美国之外,各国投资移民的标准逐渐提高,客观上推动了资产的加速外流。
例如,加拿大在2010年提高投资门槛,净资产下限从80万加元增加到160万加元(约合1110万元人民币),澳大利亚也将投资移民门槛下限翻了个倍,提高到80万澳元(约合454万元人民币)。
更多的资产外流是在投资移民之后。
一旦拿到他国国籍,即便其企业和大部分个人资产仍在国内,其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也会发生变化,也意味着个税的流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适用不同的纳税标准。“身份变化之后,一旦被认定为非居民纳税人,承担的是有限的纳税义务。”李恒表示。
此外,孙长刚表示:“投资移民的第一目的就是转移资产,无论是在国外取得身份,还是开设公司的分支机构,或者直接到国外生活消费,这些都带来了大量的国内资产外流。”
招行报告显示,2010年中国私人总体持有的可投资资产规模达到62万亿人民币,较2009年末同比增加约19%。其中高净值人群的可投资资产规模达15万亿人民币。
根据同一份报告的统计,这些资产中投资到境外的比例在19%左右。这就意味着,仅仅这些高净值人群的境外资产,目前已经接近3万亿元。
不过,对于资产外流的详细数字,目前我国并没有公开的数据可查。
“只能"修文德以留之"。”李恒表示,“同时,对于目前的情况,国家应当加强资金外流监管,并严防因投资移民给中国带来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