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应发挥主导地位和现有实力优势,引领科技创新
面对科技创新的机遇和挑战,国有企业应该当仁不让、一马当先。
国有企业之所以要一马当先,是因为国有企业拥有历史形成的主导地位,也拥有不断增强的创新实力。国有企业一马当先,不但是其自身做强做优的需要,也是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更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企业是国家创新体系的主体,占据主导地位的国有企业自然应该成为国家创新体系主体中的领军者。
一方面,国有企业进行战略重组后,主要集中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承担着重大科技创新和成套技术设备研发任务。
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已经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以央企为例,2009年,中央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总额为2633亿元,2006年至2009年年均增幅达到28.5%。
从科技创新成果来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新产品开发、专利数量、新产品产值和销售收入等方面都具有一定优势,中央企业一批重大科研项目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比如,国家电网特高压交流1100千伏电压成为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标准;华录集团自主研发的数字音频编解码标准DRA,第一次纳入国际音视频基础标准;电信科研院主导的TD-LTE被国际电联接纳为4G候选技术;南方电网形成世界第一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800千伏直流系统设备完整的标准体系;中国北车(601299,股吧)、中国南车大功率交流传动电动机车系统集成等关键领域技术达到世界领先水平,等等。
在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的战略领域和市场竞争激烈的高科技领域,国外企业不会转让其核心技术。因此,国有企业必须坚持以我为主的自主创新方针,带头在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中争取新的突破,带头开发和掌握主导产品核心技术,争取接近和达到国际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