艰难而漫长的转型
市场的有效运行离不开制度的支持。市场经济以自愿的交易为基础,交易即产权的交换,交易顺利完成的前提是产权的界定和保护。若无产权保护,市场就有可能变成战场,抢劫和欺骗将取代互利的计算,成为配置资源的主要方式。若想防止暴力配置资源,社会必须保护产权和保证契约的执行,这就需要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法律的作用是惩罚侵权者和违约者。
法律如同核武器,并不天天使用,也没有必要天天使用,法律通过威慑也就是预期违约成本阻止违约的企图,法律系统自身的公信力(Creditability)因此就格外重要。纸面上的法律条文是否严谨,立法和执法者的态度是否虔诚、承诺是否庄重,对法治的公信力没有实质性影响,决定公信力的是法律系统与政府的关系,以及公众的权利和法治意识。为了保证公正性,法律系统必须独立,既独立于政府,亦独立于公众,政府不得干预司法程序,民情舆论亦不得影响法庭判决。公众的权利意识和法治意识是法治的基础,公众要懂得依法捍卫自己的权利,抵制政府及其它社会集团对自己权利的侵犯。公众的法治意识越强,从人治到法治的社会转型就越快。
从市场经济和法治的关系看问题,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俄罗斯“大爆炸”式改革的短期结果是产出的下降和腐败的盛行,原因不在于私有化,而在法治体系和法治观念的缺失。俄罗斯人可以在一夜之间打碎旧的中央计划体制,却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建立新的法治体系,因为新体制需要政府角色的转变以及民众观念的转变,而这些转变都不是短时间内能够完成的。资产虽然私有化了,通过契约实现的自愿交易却不能立即展开,靠什么保护私有产权?靠什么保证合同的执行?新旧制度交接之际,社会出现权威真空,资产的未来看上去充满了不确定性,理性的个人和企业管理者选择出售刚分得的资产,回收现金,而不是经营这些资产。企业的设备被拆下来按件甚至按重量出售,生产能力遭到破坏,产出下降。就配置资源而言,没有法治的市场可以比中央计划的效率还低,强势政府干预于是获得了民间的同情,但也由此将经济转型引上了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