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酒市“机关专供”产品真不少
10月14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要求严禁以国家机关名义发布广告。通知中说,广告中出现xx(国家机关)专供、专供xx(国家机关)或类似内容的,均属违反《广告法》规定,应依照规定从重处罚。笔者在江苏省南京龙蟠中路上的茅台酒专卖店内看到,一款53度茅台白酒,售
10月14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要求严禁以国家机关名义发布广告。通知中说,广告中出现“xx(国家机关)专供”、“专供xx(国家机关)”或类似内容的,均属违反《广告法》规定,应依照规定从重处罚。笔者在江苏省南京龙蟠中路上的茅台酒专卖店内看到,一款53度茅台白酒,售价738元。其外包装上赫然印着“专供xxxx”字样。营业员说,这款酒其实和售价698元的茅台酒差不多,只是包装上多了“专供”几个字。
在南京玄武区一大型超市,一款五粮液白酒售价568元,其包装上标注着“人民大会堂国宴酒”,字体十分醒目。一款张裕解百纳干红包装上印着“钓鱼台”,下面还有一行小字《 华 夏 酒报》全年订价156元“中国钓鱼台国宾馆监制”,这款红酒售价178元。
有关人士分析,商家在产品上打着“人民大会堂国宴用品”、“专供xx机关”等名义,其实就是利用消费者追求高档、稀缺的心理,借此扩大销路。
一名工商人员表示,尽管“人民大会堂宴会用品”目前不在禁止宣传的范围,但这个提法也涉嫌违反《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于打擦边球行为。工商部门将对“专供”产品进行专项检查,发现违规的,将按照《广告法》严格查处。至于“人民大会堂宴会用品”宣传,如果商家没有明确宣传依据的,也将按《广告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