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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销售与传统渠道可互惠互利

华夏酒报 2010-11-22 10:24 网络营销
“烧钱网店”能烧多久?
 11月18日,新华社的一篇关于“酒仙网‘烧钱’千万抢渠道”的报道显然在酒水领域砸出了一片水花。笔者认为,该网站CEO所称的“用‘真金白银’直接补贴消费者”的初衷是良好的,而且网络销售也具有一定的市场前景,但是如果酒仙网只坚持目前的策略,很可能到最后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首先,网站只是一个平台,即便“开张后,网站的点击量和销售量大幅增长”,但是如果没有厂家的支持和产品供应,无疑会陷入“无米下锅”的窘境。据该网站CEO所说,“网销的模式未获得酒类厂家的广泛支持”,这一点不难理解,网络销售毕竟无法取代现实渠道商的作用,再加上一旦厂家授权该网站享受“最低的价格和最高的返点支持”,必然会造成产品价格的失控,利弊权衡之下,相信很少有厂家会“丢了西瓜去捡芝麻”。
     其次,该网站很不明智地把自己摆在了传统渠道的对立面,以至于形成与传统渠道“水火不容”的局面。笔者认为,网络销售与传统渠道是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和平共处甚至互惠互利的。比如说,网络销售的价格比传统渠道略低,保证线上线下产品价格的相对统一,同时,厂家对网络销售的价格拥有掌控能力;另外,保证传统渠道能够从网络销售中分享利益,让网络销售和传统渠道形成互相促进的关系,而绝非对立抵制的关系。
     再次,消费者对于网络购物还未形成强烈的信任感,加上消费者对网络销售在体验、运输等方面的“先天不足”,导致网络销售很难脱离现实渠道而独立存在。在这种情况下,该网站理应拉拢传统渠道商,而不是把自己塑造成传统渠道商的“公敌”。
     最后,笔者善意地提醒一下,该网站的“烧钱”行为已经游走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中有关低价倾销”的高压线上,需要谨慎行事。
     综上分析,笔者认为,随着网络的发展,酒水的网销模式作为一种新型渠道,会吸引部分消费者,但其发展绝对不是以打击现实渠道为代价的。网络销售的发展,必须是建立在权衡各方利益的基础之上,以互惠互利为前提条件而实现的。另外,随着渠道模式的多元化,竞争越来越激烈,传统渠道也应对自身进行改进,减少各项损耗,提供给消费者更高性价比的产品,以便增强自身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