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销售开始“亮照经营”了
今后消费者在网上买到假货,可以登录吉林省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服务网投诉了。16日,吉林省工商局投资建设的
今后消费者在网上买到假货,可以登录吉林省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服务网投诉了。16日,吉林省工商局投资建设的吉林省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服务信息网正式运行,这意味着网络销售开始“亮照经营”了。
据了解,如果消费者在网上买到假货可以登录吉林省工商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服务网投诉。对发现有网络经营者通过互联网违法提供不正当有奖销售,窃取商业秘密,截留客户信息,捏造事实诋毁他人商业信誉等实施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和网络商业欺诈等行为的,消费者同样可到服务网投诉,也可直接就近投诉至当地工商部门。
据介绍,新开通的监管信息网,可受理网络交易平台申报,经工商监管部门审核,实现对网络平台经营者的管理,完成网络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在平台备案后,网络平台经营者通过平台向工商部门申请电子链接标识,经对提交的资料的审理,向依法经营的平台发放电子链接标识,进而建立起网络征信体系,消费者通过点击图标可以显示该网站的主体备案信息,实现网上“亮照经营”。
数据显示,2012年,吉林省企业对企业(B2B)交易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达5000余家,使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中小企业用户规模突破5万户,个人网店数量达9万家。面临电子商务,吉林省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服务信息网经测试,目前已成功与国家工商总局网络监管服务平台链接,并实现省、市(州)、县(市、区)、工商分局(所)四级链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