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贝春“华贵贰号酒”因存在禁用添加剂甜蜜素被通报
食药监总局网站近日通报2批次不合格食品,古贝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贝春”)生产的“华贵贰号酒”因存在禁用添加剂——甜蜜素被通报。据记者梳理,此前古贝春多款产品曾被抽检出甜蜜素不合格。古贝春方面对此回应称,产品被检出的甜蜜素非人为添加,是原辅料原因所致,目前已召回所有涉事产品。
在食药监总局此次抽样的103批次酒类中,古贝春是唯一一家“上榜”的酒企。通告显示,济南财兴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古贝春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华贵贰号酒”,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检出值为0.00058g/kg。
而在今年4月,食药监总局就曾通报,山东德百集团超市有限公司澳德乐店销售的标称古贝春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古贝春酒仙洞藏酒”,甜蜜素检出值为0.00037g/kg。
此外,2015年2月,食药监总局公布的2014年白酒专项监督抽检结果显示,古贝春集团两款白酒——“古贝春百年老窖酒”和“古贝春酒(五粮原窖)”均被抽检出甜蜜素。
回应:涉事产品已全部召回
古贝春始建于1952年,是山东省较早的白酒酿造企业。集团官网资料显示,古贝春目前年生产、勾储优质白酒能力10万千升,已成为“长江以北最大五粮浓香型白酒生产基地”。
对于产品屡被检出甜蜜素的问题,记者多次尝试致电古贝春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周晓峰,对方均未接听。
集团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由于原酒生产存在一个周期,此次检出的甜蜜素产品和4月份通报的不合格产品为同一批次。“公司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也组织各方专家进行检测,得出的结论是原辅料稻壳的问题,不存在人为添加的因素。”同时该工作人员称,目前召回了市场在售的白酒2708瓶,相关涉事产品已全部召回。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对于古贝春把原因归咎于原辅料略有看法,“企业不能因为是原辅料的问题,就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虽无人为故意,但仍应严格要求自身,加大对原辅料的质量把控,不然受害的依然是消费者”。
甜蜜素作为食品工业中一种常用的甜味剂,因其甜度高(为蔗糖的30倍)而被广泛使用于多种食品加工过程中。但有专家指出,甜蜜素摄入过量会对人体的肝脏及神经系统造成危害,尤其对代谢排毒能力较弱的老人、孕妇、儿童危害更加明显。我国也对甜蜜素在食品中的添加量做了严格限定,如饮料中甜蜜素的最大使用量为0.25克/kg。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甜蜜素、糖精钠和安赛蜜等人工生产的甜味剂不允许在白酒中使用。对于白酒甜味剂检测不合格的原因,国家食药监总局曾公开解释,可能是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同时增加产品的口感,也可能是由于其他原辅料使用不当带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