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两届奥运冠军“金罐”涉假:请健力宝公开账目
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冠军庄晓岩获赠的“健力宝金罐”涉假,开启了健力宝的“金罐门”。随后,据多家媒体报道,同年冠军张山的金罐被曝早已出现裂缝;1988年奥运冠军陈龙灿“验罐”,结果是“里面是铜,外面刷了一层金粉”。
如果是一个金罐出了问题,尚可怀疑是健力宝公司在金罐委托制作或者具体操办过程中,出现了“管理”漏洞;至目前连续两届奥运冠军的金罐涉假,很难让人相信当年健力宝推出这项宣传企划活动时,仅仅是管理上“极为混乱”。用奥运冠军张山的话说:这是全世界绝无仅有的荒唐事。
面对如此爆炸性“丑闻”,健力宝方面以当年赠送金罐的当事人均已离开集团、正走司法程序为由,不能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
其实,健力宝要想自证清白很简单,只要公布当年用于“金罐”的账目,如果支出确实和金罐的成本相当,那么具体承办人就有嫌疑,需要进一步调查,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它自己就可能只是管理责任,而不是有意欺骗。但即便如此,健力宝也不能漠视冠军们的维权诉求,因为当年获赠金罐的奥运冠军们,所面对的是健力宝公司,而非健力宝公司内部的具体操办人员。健力宝内惩不法分子的同时,还需尽快拿出补救方案,而不是像现在一样,一句道歉都没有。
但如果健力宝当初的投入就不足以支持赠送金罐,那就有欺诈嫌疑。虽然当年的赠与,既非公益性,又没有经过公证,也不附带条件,从法律意义上讲,受赠人对违背承诺者很难追究索赔责任。但这样的宣传企划活动,大幅提升了健力宝的品牌美誉度与市场亲和力。这无异于一个极富创意的“广告”,设若“广告”内容涉假,这不仅是利用了奥运冠军,伤害了他们的尊严,对公众也是一种欺诈行为。
所以,健力宝要想挽回品牌形象,就要拿出实质性的行动,一方面公布账目,配合司法部门查清问题所在,另一方面对赠与奥运冠军的所有金罐进行鉴定,对涉假的金罐妥善处理并真诚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