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中分段监管仍是白纸黑字
《食品安全法》中分段监管仍是白纸黑字,吴景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经研究分析认为,机
《食品安全法》中分段监管仍是白纸黑字,吴景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经研究分析认为,“机构改革”是在法律修改过程中亟需考虑的问题。根据2013年3月实施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新成立的国家食药监管总局一改过去“九龙治水”的局面。
吴景明:修改首先应该考虑的问题就是把咱们机构改革的成果在总则中用法律条文确定下来,明确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能和定位。
如果说有关体制、机构的条文是硬伤,法律的处罚力度则是其软肋。在此前《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时,国家食药监管总局法制司司长徐景和强调的关键字就是,严。
徐景和:总的来讲,是按照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要求,在整个法律责任当中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食品安全法的很多条文当中和原来的条文比较,都提高了处罚的额度。
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李仕春呼吁,修法过程要更加注重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
李仕春:如果说要把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写进法律,一定要注意可操作性。很多地方都说建立了所谓的奖励基金,但是真正的接到消费者举报,或者说举报之后来领奖的很少。一种可能是举报不畅,还有一种是害怕行政机关透露信息。有没有可能用独立第三方(制度),切断监管部门与举报人,与企业之间的联系,让举报人放心地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