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应保护好百姓
《食品安全法》应保护好百姓,政府对于食品安全起到的是监管的作用,企业才是食品安全的主体,大型企业不
《食品安全法》应保护好百姓,政府对于食品安全起到的是监管的作用,企业才是食品安全的主体,大型企业不仅肩负着保障市场供应的责任,同时也肩负着巨大的社会责任。
如果说,代表和委员们对于原因的探究还算观点相同的话,对于食品安全事件应该如何追责却有着截然不同的看法。以福喜事件为范本,袁欣代表认为,政府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监管责任。虽然市府各部门针对食品安全做了大量工作,但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爆发,不可否认反映出相关部门在监管工作中存在严重疏漏,辜负了市民的殷切期望,令人痛心。
以“福喜事件”为例,马驰委员说,公示中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对于经营腐败变质、过期食品的企业,涉案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这样的处罚力度很难将福喜这样资本雄厚的跨国食品企业罚到倾家荡产。”
马驰委员说,因犯罪成本低,企业也根本就不在乎。对此,上海市食药监局局长、市食品安全办公室主任阎祖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国地域广阔、地区经济发展差异大,立法惩戒较谨慎,对于某一个地区,的确很难做到“罚到倾家荡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