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白酒不断出现“新香型”
日前,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准许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使用纯粮固态发酵白酒标志。老白干香型成为我国白酒的第十一个香型。“香不胜香”的白酒业,如何“香”得让业内外信服,如何找到准确定位,成为目前很多业内人士关注的问题。而推出新香型,到底是白酒企业的市场策略,还是有名无实的噱头,也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
香不香如何定义?
面对白酒业越来越多的香型,著名白酒专家、剑南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徐占成一语惊人:“不少所谓的酿酒企业,其实功夫并不到家,他们往往因为哪个香型的酒都不会酿,最后只好为自己的产品自封某种新的香型,再冠以独创、首创的字眼推向市场,糊弄消费者。”
也许徐占成的话有些偏激,不能以偏概全。毕竟,一个新香型的出炉绝非易事。但各种香型的标准定义,却有许多重叠之处,让人难以明确辨别。拿刚刚成为第十一个香型的老白干型为例,专家对此的判断标准是,以中国北方一般白酒而言,芳香纯正。另外还有一种说法,清香型白酒的特点可以涵盖老白干香型。
其实,像这样几种香型的特点互相包容的现象,普遍存在于目前的十一种白酒香型中。这从各种香型的判定标准的定义上就能看出。比如,清香型白酒的定义是,酒色清亮透明,口味特别净,清香纯正,后味很甜;特型白酒的定义是,酒色清亮,酒香芬芳,酒味纯正,酒体柔和,诸味协调,香味悠长。普通消费者大概很难看出其中的区别。尽管描述口感、香型的字眼不可能具体到数字,但如此抽象的描述,的确让消费者很难“跟着感觉走”。
市场策略?
有业内人士认为,中国白酒企业推出越来越多的细分香型背后,是一场细分市场的争夺战。但徐占成坚持说:“白酒香型不是企业自己想怎么定就怎么定的,白酒香型的类别取决于酿酒的原料、发酵机理、特殊物质的定量及工艺模式四大要素的特殊性。在这四大要素上,没法给出自己与别人明显不同方案的白酒企业,就不应为自己自立香型,否则就是无诚信经营。”
徐占成指出的这一问题,其解决关键在于加快我国白酒标准的修订步伐。据了解,我国现行白酒质量标准是1989年以后陆续形成的,由于严格的香型划分,酱香型等白酒至今尚未形成规范的国家标准。不久前,“芝麻香型白酒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并于7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权威人士称,GB/T20823—2007《芝麻香型白酒》是目前中国芝麻香型白酒的一部最科学严谨的典范文献。
而把新认定的香型行业标准纳入国标,对各香型的白酒进行规范化的定义,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比如,浓香型白酒标准中明确提出陈酿期至少半年;产品执行标准应由行业组织技术专家考察确定,并定期复核等。
香型分流,路在何方?
白酒香型分流开展得可谓如火如荼,但仍有不少业内人士对此表示质疑。据介绍,在确立香型的过程中,企业的科研水平得到提升,产品质量得以稳定和提高,这些对于白酒行业的未来发展都是非常有利的。但即便如此,业界还是有两种声音。反对者认为,白酒分香型,只是为专业的评酒工作提供借鉴,对于消费者没有什么意义。而且白酒香型越分越细,白酒体系变得越来越复杂,这未必是一件好事。
消费者喜欢简单的东西,如果搞复杂了,反而会影响消费。比如进口葡萄酒,虽然进口热潮一浪高过一浪,但其市场的实际进展情况却不尽如人意。为什么会这样?中国的葡萄酒,像赤霞珠、解百纳、蛇龙珠,品种很单一,便于消费者认知。而外国的葡萄酒,结构却显得很庞杂,即使是专业的葡萄酒从业人员,也未必能如数家珍。
赞成者认为,白酒是世界六大蒸馏酒之一,是我国独有的宝贵财富,是我国的文化使者。美好的东西自然需要与世界共享。国际上畅销的烈性酒,如威士忌、白兰地等,都有非常严格的分类方法,香味成分成为其征服消费者的第一法宝。中国白酒香型分流,为白酒走向国际作了非常有益的探索,同时也促使企业在开发产品的时候注重酒体风格中“香”和“味”的协调。这些都为白酒走向世界创造了可能,而白酒香型的建立,使国内外消费者可以更便捷地认识白酒。
反对者认为,中国白酒的消费群体,以30岁以上年龄段的低消费人群为主,年轻一代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如何,是否也能接受体系庞杂的中国白酒?如果连我们自己都认识不清我们的白酒体系,又怎么能让国际友人接受我们的白酒?
赞成者则表示,民族的才是世界的。白酒作为我国独有的烈性酒种类,拥有世界上最庞大的消费群体。白酒在中国酒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消费者对于白酒香型的认识越来越丰富。比如有人认为白酒中的香味成分“清”不如“浓”,“浓”不如“酱”,因此清香型酒的价格理应低一点。
有关专家认为,中国白酒香型分流,已经是白酒行业发展的大势所趋。香型的确立,有行业行为,也有企业行为,当然,无论如何,我们都应该保持肯定的态度,但也不能忽视香型分流过于庞杂所带来的隐患。(张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