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农民粮食经济合作组织的思考
近年来,随着粮食购销市场化和农村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农民粮食经济合作组织已经成为农村粮食收购市场的一支重要力量,农民粮食经济合作组织上联企业、下联农户,在保障农户利益,稳定粮食价格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很受群众欢迎。农民粮食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成效是明
近年来,随着粮食购销市场化和农村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农民粮食经济合作组织已经成为农村粮食收购市场的一支重要力量,农民粮食经济合作组织上联企业、下联农户,在保障农户利益,稳定粮食价格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很受群众欢迎。农民粮食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成效是明显的,它促进了收购市场主体多元化,有利于搞活粮食流通,增加了农村粮食收购主体,改变了过去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独家收购粮食的状况,促进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其他多元市场主体相互竞争、优势互
补新格局逐步发展,活跃了农村粮食购销市场。
这几年,我们在省局和泰州市政府的关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市粮食产业化发展为依托,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大力发展农民粮食经济合作组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整体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总体水平有待提高。
一、基本情况
目前泰州市粮食行业现有农民粮食经济合作组织10家,带动农户达3966人,分别为兴化市老圩粮食专业合作社、林湖粮食专业合作社、泰兴市河失粮食经纪人协会、蒋华粮食经纪人协会、黄桥粮食经纪人协会、根思粮食经纪人协会、姜堰市罡杨镇粮食经济合作社、苏陈镇粮食经济合作社、华港镇粮食生产合作社、兴泰镇鹊湖大米购销合作社。这些合作经济组织按发起人分,主要有三种形式:
一是收储企业带动型。这是以粮食收储企业为主体,组建农村粮食经纪人协会,实行“粮库+经纪人协会+农户”的活动方式,即满足广大农民的售粮要求,又为企业收购争得了粮源,形成了“民企双赢”良好局面。
二是协会组织联合型。这是各粮食行业协会,根据农民要求和产业现状,结合自身发展的需要,把粮食企业和种粮农民联合起来,形成“协会+公司+农户”的各类专业粮食经济合作组织,如大米行业协会、面粉行业协会等等。
三是加工企业联结型。这是加工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为稳定原料生产,保证原料质量,通过运用“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公司+科研+农户”等多种模式,主动联结广大农户,带领农民联结粮食流通,取得了良好的综合效益,农户由此也分享到粮食流通效益,这类产业化企业也已经成为当前农村粮食流通十分重要的市场主体。
二、具体做法
目前,我市农民粮食经济合作组织正在发展起步阶段,2005年第一家农民粮食经济合作组织在罡杨成立,近几年又陆续成立一批农民粮食经济合作组织。这些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对促进农民增收和推进粮食产业化进程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弱化市场风险。通过粮食经济合作组织的形式,以当地收储库点为主体,结合农民经济人和售粮农民,组成一个充满合力的利益共同体。在合作组织的带领下,改变了分散农户面对市场的局面,极大地保护了售粮农民的利益,弱化了市场风险,同时又为收储库点争取到稳定的粮源,确保收购的顺利进行。姜堰市罡杨镇粮食经济合作社就是一个成功的例子,近几年该合作社在切实保障售粮农民利益上下功夫、做文章,每年夏粮收购罡杨粮库都实行一次收购二次分配,就是对结算后收购价高于当时价格的部分实行二次补价,收储企业和农户对半分成,真正让农民得到实惠。这一做法不仅仅建立了良好的信誉,满足了农民的售粮要求,也给罡杨粮库带来了稳定的粮源。
2、规范经济人队伍,改变管理无序现状。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粮食购销企业和粮食加工企业收购的粮食,80%以上是由这些经济人从农民手中收购转卖而来的。这支队伍是新型粮食流通体系的重要力量。但是,这支队伍却处于无人管理的混乱状态,如何把这支队伍组织好,引导他们守法经营、诚实经营,充分发挥其作用,这是我们粮食部门应思考的新课题。本着这一指导思想,泰兴市粮食行业协会经过精心组织和认真筹备,近两年分别成立了四家粮食经纪人协会。协会成立后专门对粮食经济人进行业务培训,同时对会员进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职业诚信教育,使经济人真正成为国家需要、农民信赖的经营者。目前这四家粮食经纪人协会运行都比较正常,经纪人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合作密切,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3、推行“粮食银行”,将服务“三农”落到实处。所谓“粮食银行”,通俗地说就是农户把收获后的粮食全部存到粮食购销企业,随时可以出售、兑换成品粮或其他粮食制品等。它是粮食购销企业把粮食这一特殊商品与现代银行的经营管理方式结合起来,以千家万户的农民储粮为基础,以粮食企业为载体,把农民利益与企业利益、生产者与经营者联系在一起的经济实体。兴化市粮食局和粮食购销公司依托林湖乡4万亩优质红皮小麦基地,联合兴化市优质小麦行业协会、兴化市作物栽培站和林湖乡的88名种粮大户,成立了林湖粮食专业合作社。为了让农户得到更多的实惠,合作社粮库积极推行“粮食银行”,向售粮农民开具结算凭证,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对延期支取的农户,粮库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予以付本结息,同时,粮库还可替农户代储暂不出售的粮食。农户将未支取现金的售粮凭证作为存折,向粮库结本付息获得收入,粮库利用其资金的存放获得周转,实现了粮库和农民的双赢。
三、存在问题
现阶段农民粮食经济合作组织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地区发展不平衡,数量偏少。目前我市农民粮食经济合作组织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对众多的粮食生产经营者,数量明显不足。区域分布也极不平衡,在一些基础较好,当地领导重视的地区数量多一些,其他地区则没有形成气候,甚至一些地方还是空白。二是风险基金不足,总体规模偏小。由于农民粮食经济合作组织大多属于松散型组织,社员的风险意识薄弱,交纳的风险金较少,农产品抗击自然和市场风险能力较弱,总体发展规模明显偏小。三是经营品种单一,影响力小。现有农民粮食经济合作组织经营品种单一,大部分还停留在原粮买卖上,未能形成产业化发展,产品科技含量较低,精深加工基本没有,产生的效益不高,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影响力相对较小。
四、工作措施
从前期发展情况,我们认为扶持农民粮食经济合作组织是真正意义的直接扶持农民的利民之举。总体上看,目前我市农民粮食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要在研究解决规范运作的同时大力扶持发展。
补新格局逐步发展,活跃了农村粮食购销市场。
这几年,我们在省局和泰州市政府的关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市粮食产业化发展为依托,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大力发展农民粮食经济合作组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整体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总体水平有待提高。
一、基本情况
目前泰州市粮食行业现有农民粮食经济合作组织10家,带动农户达3966人,分别为兴化市老圩粮食专业合作社、林湖粮食专业合作社、泰兴市河失粮食经纪人协会、蒋华粮食经纪人协会、黄桥粮食经纪人协会、根思粮食经纪人协会、姜堰市罡杨镇粮食经济合作社、苏陈镇粮食经济合作社、华港镇粮食生产合作社、兴泰镇鹊湖大米购销合作社。这些合作经济组织按发起人分,主要有三种形式:
一是收储企业带动型。这是以粮食收储企业为主体,组建农村粮食经纪人协会,实行“粮库+经纪人协会+农户”的活动方式,即满足广大农民的售粮要求,又为企业收购争得了粮源,形成了“民企双赢”良好局面。
二是协会组织联合型。这是各粮食行业协会,根据农民要求和产业现状,结合自身发展的需要,把粮食企业和种粮农民联合起来,形成“协会+公司+农户”的各类专业粮食经济合作组织,如大米行业协会、面粉行业协会等等。
三是加工企业联结型。这是加工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为稳定原料生产,保证原料质量,通过运用“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公司+科研+农户”等多种模式,主动联结广大农户,带领农民联结粮食流通,取得了良好的综合效益,农户由此也分享到粮食流通效益,这类产业化企业也已经成为当前农村粮食流通十分重要的市场主体。
二、具体做法
目前,我市农民粮食经济合作组织正在发展起步阶段,2005年第一家农民粮食经济合作组织在罡杨成立,近几年又陆续成立一批农民粮食经济合作组织。这些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对促进农民增收和推进粮食产业化进程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弱化市场风险。通过粮食经济合作组织的形式,以当地收储库点为主体,结合农民经济人和售粮农民,组成一个充满合力的利益共同体。在合作组织的带领下,改变了分散农户面对市场的局面,极大地保护了售粮农民的利益,弱化了市场风险,同时又为收储库点争取到稳定的粮源,确保收购的顺利进行。姜堰市罡杨镇粮食经济合作社就是一个成功的例子,近几年该合作社在切实保障售粮农民利益上下功夫、做文章,每年夏粮收购罡杨粮库都实行一次收购二次分配,就是对结算后收购价高于当时价格的部分实行二次补价,收储企业和农户对半分成,真正让农民得到实惠。这一做法不仅仅建立了良好的信誉,满足了农民的售粮要求,也给罡杨粮库带来了稳定的粮源。
2、规范经济人队伍,改变管理无序现状。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粮食购销企业和粮食加工企业收购的粮食,80%以上是由这些经济人从农民手中收购转卖而来的。这支队伍是新型粮食流通体系的重要力量。但是,这支队伍却处于无人管理的混乱状态,如何把这支队伍组织好,引导他们守法经营、诚实经营,充分发挥其作用,这是我们粮食部门应思考的新课题。本着这一指导思想,泰兴市粮食行业协会经过精心组织和认真筹备,近两年分别成立了四家粮食经纪人协会。协会成立后专门对粮食经济人进行业务培训,同时对会员进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职业诚信教育,使经济人真正成为国家需要、农民信赖的经营者。目前这四家粮食经纪人协会运行都比较正常,经纪人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合作密切,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3、推行“粮食银行”,将服务“三农”落到实处。所谓“粮食银行”,通俗地说就是农户把收获后的粮食全部存到粮食购销企业,随时可以出售、兑换成品粮或其他粮食制品等。它是粮食购销企业把粮食这一特殊商品与现代银行的经营管理方式结合起来,以千家万户的农民储粮为基础,以粮食企业为载体,把农民利益与企业利益、生产者与经营者联系在一起的经济实体。兴化市粮食局和粮食购销公司依托林湖乡4万亩优质红皮小麦基地,联合兴化市优质小麦行业协会、兴化市作物栽培站和林湖乡的88名种粮大户,成立了林湖粮食专业合作社。为了让农户得到更多的实惠,合作社粮库积极推行“粮食银行”,向售粮农民开具结算凭证,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对延期支取的农户,粮库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予以付本结息,同时,粮库还可替农户代储暂不出售的粮食。农户将未支取现金的售粮凭证作为存折,向粮库结本付息获得收入,粮库利用其资金的存放获得周转,实现了粮库和农民的双赢。
三、存在问题
现阶段农民粮食经济合作组织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地区发展不平衡,数量偏少。目前我市农民粮食经济合作组织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对众多的粮食生产经营者,数量明显不足。区域分布也极不平衡,在一些基础较好,当地领导重视的地区数量多一些,其他地区则没有形成气候,甚至一些地方还是空白。二是风险基金不足,总体规模偏小。由于农民粮食经济合作组织大多属于松散型组织,社员的风险意识薄弱,交纳的风险金较少,农产品抗击自然和市场风险能力较弱,总体发展规模明显偏小。三是经营品种单一,影响力小。现有农民粮食经济合作组织经营品种单一,大部分还停留在原粮买卖上,未能形成产业化发展,产品科技含量较低,精深加工基本没有,产生的效益不高,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影响力相对较小。
四、工作措施
从前期发展情况,我们认为扶持农民粮食经济合作组织是真正意义的直接扶持农民的利民之举。总体上看,目前我市农民粮食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要在研究解决规范运作的同时大力扶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