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食品实行“从农场到餐桌”的全面监管
民以食为天,而病往往会从口入。在人类日益珍视生命与健康的今天,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已成为世界各国和地区普遍重视的优先工作。作为世界上法制最完备、经济最发达、科技最先进、人民生活质量最高的地区之一,欧盟在这方面的做法为各国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提供了
民以食为天,而病往往会从口入。在人类日益珍视生命与健康的今天,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已成为世界各国和地区普遍重视的优先工作。作为世界上法制最完备、经济最发达、科技最先进、人民生活质量最高的地区之一,欧盟在这方面的做法为各国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借鉴。
欧盟拥有目前世界上最为完善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该体系采用政府、企业、科研机构、消费者共同参与、统一管理的监管模式,通过大量法律法规对食品质量实行从“农场到餐桌”的整个食物链全程监管。但这一体系的形成并非一帆风顺。
虽然欧盟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出台了食品安全卫生制度框架,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因各成员国执行的有关法律千差万别,欧盟在处理食品安全问题方面并无统一有效的政策。随着上世纪末开始的疯牛病危机、二恶英污染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丑闻横扫西欧,建立统一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才真正纳入欧盟的议事日程。2000年1月,欧盟发表《食品安全白皮书》,建议对原有的食品安全卫生制度框架进行根本改革,整合和简化其中的各类法令、法规、标准,并首次提出“从农场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全程控制理念。经过多次修订,欧盟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了《食品及饲料安全管理法规》,从而最终形成统一的欧盟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食品及饲料安全管理法规》相当于欧盟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的总纲,其中的各项规定通过大量具体的条例和规定加以落实。与以往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相比,新法规有一系列重要变化。从横向看,新法明确了对内、对外两大功能,对欧盟各成员国生产的以及从欧盟以外国家进口到欧盟的水产品、肉食品、肠衣、奶制品以及部分植物源性食品做出了严格规定,即无论哪个国家生产的食品,一旦发现未达到新法标准,将被立即取消市场准入资格。
从纵向看,变化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强调统一管理,即将欧盟食品安全的监管集中到一个或几个部门并强化部门间的协调,以提高监管效率。二是强调对食品“从农场到餐桌”的全程控制管理,对食品从原料生产到加工、包装、储存、运输和销售等食品链上的各个环节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确保食品的零风险。三是强调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可追溯管理与食品的可追溯性,严格对食品生产者、加工者和政府监管部门的问责制。四是强调专家参与,通过欧洲食品安全管理局下设的科学委员会和8个专门科学小组所开展的专题研究和科学评估,为决策者提供技术支持。五是强调信息的公开透明,确保消费者及时获知有关食品安全的任何信息。
此外,新法还突出了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在危机预防方面的重要作用。该预警系统1979年开始运作,在2002年欧盟实施《通用食品指令》后得到完善。根据这一系统,欧盟委员会可及时得到来自任何成员国有关危害消费者健康的上市食品信息通报,并将其传递给其他成员国,以便采取相应对策。对于严重案例,欧委会致函对象国主管部门,要求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多年来的实践表明,该预警系统收到的欧盟各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上报逐年增加,很好地发挥了防患于未然的功能。
总体来看,欧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建立是一个总结教训、不断完善的过程。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欧盟一体化的不断加深、欧盟内外市场的不断扩大,新的食品危机仍会不断出现,最近两年接连发生的德国腐肉风波、英国脏奶酪事件以及禽流感、口蹄疫、蓝舌病等一系列动物瘟疫已经提供了例子。这也决定了欧盟的食品安全立法完善过程仍会继续下去。
欧盟拥有目前世界上最为完善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该体系采用政府、企业、科研机构、消费者共同参与、统一管理的监管模式,通过大量法律法规对食品质量实行从“农场到餐桌”的整个食物链全程监管。但这一体系的形成并非一帆风顺。
虽然欧盟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出台了食品安全卫生制度框架,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因各成员国执行的有关法律千差万别,欧盟在处理食品安全问题方面并无统一有效的政策。随着上世纪末开始的疯牛病危机、二恶英污染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丑闻横扫西欧,建立统一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才真正纳入欧盟的议事日程。2000年1月,欧盟发表《食品安全白皮书》,建议对原有的食品安全卫生制度框架进行根本改革,整合和简化其中的各类法令、法规、标准,并首次提出“从农场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全程控制理念。经过多次修订,欧盟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了《食品及饲料安全管理法规》,从而最终形成统一的欧盟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食品及饲料安全管理法规》相当于欧盟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的总纲,其中的各项规定通过大量具体的条例和规定加以落实。与以往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相比,新法规有一系列重要变化。从横向看,新法明确了对内、对外两大功能,对欧盟各成员国生产的以及从欧盟以外国家进口到欧盟的水产品、肉食品、肠衣、奶制品以及部分植物源性食品做出了严格规定,即无论哪个国家生产的食品,一旦发现未达到新法标准,将被立即取消市场准入资格。
从纵向看,变化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强调统一管理,即将欧盟食品安全的监管集中到一个或几个部门并强化部门间的协调,以提高监管效率。二是强调对食品“从农场到餐桌”的全程控制管理,对食品从原料生产到加工、包装、储存、运输和销售等食品链上的各个环节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确保食品的零风险。三是强调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可追溯管理与食品的可追溯性,严格对食品生产者、加工者和政府监管部门的问责制。四是强调专家参与,通过欧洲食品安全管理局下设的科学委员会和8个专门科学小组所开展的专题研究和科学评估,为决策者提供技术支持。五是强调信息的公开透明,确保消费者及时获知有关食品安全的任何信息。
此外,新法还突出了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在危机预防方面的重要作用。该预警系统1979年开始运作,在2002年欧盟实施《通用食品指令》后得到完善。根据这一系统,欧盟委员会可及时得到来自任何成员国有关危害消费者健康的上市食品信息通报,并将其传递给其他成员国,以便采取相应对策。对于严重案例,欧委会致函对象国主管部门,要求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多年来的实践表明,该预警系统收到的欧盟各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上报逐年增加,很好地发挥了防患于未然的功能。
总体来看,欧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建立是一个总结教训、不断完善的过程。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欧盟一体化的不断加深、欧盟内外市场的不断扩大,新的食品危机仍会不断出现,最近两年接连发生的德国腐肉风波、英国脏奶酪事件以及禽流感、口蹄疫、蓝舌病等一系列动物瘟疫已经提供了例子。这也决定了欧盟的食品安全立法完善过程仍会继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