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直补需坚持基础建设待加强
阅读提示:建议中央财政用于农业的补贴方式做适当调整:稳定原有的已经出台和实施的中央财政用于农业的补
阅读提示:建议中央财政用于农业的补贴方式做适当调整:稳定原有的已经出台和实施的中央财政用于农业的补贴规模、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等不变,保持政策的连续性,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农民增收的政策环境;今后不再增加中央财政用于农业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规模总量,将这两部分补贴资金,集中打捆增加用于新农村建设,特别用于农村的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王为农
2004年中央实行农业补贴政策以来,极大地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产品产量连续几年丰收,农民收入有所增加。然而,从中央财政补贴农业的政策执行效果看,出现了生产刺激作用逐年弱化、政治意义大于经济意义、农民转移性收入不多的现象。特别是中央财政给千家万户农民的补贴,很多并没有真正转化为农民的生产资金,一些补贴资金没有真正发挥应有的效果。甚至在很多农村,成为了农民消费资金的来源,成为农民吃喝的钱袋。2009年6月和7月,我们分别到福建省和黑龙江省调研发现,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很多地方的农民和村干部纷纷反映,中央农业补贴政策很好,刺激了生产,实惠了农民。但是,要促进农村繁荣、稳定生产发展、实现农民增收,必须建立更加有效的长效保障机制。不同地区的村干部和农民都反映,应尽快调整和完善中央财政用于农业的补贴政策,把这种“福利性、政治性、分散性”补贴,转化为持久、有效、集中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建立农民持续增收保障的重要投资来源。把分散补贴捆绑使用,把有限补贴集中起来办大事。
农村建设资金不足
福建省是我国沿海经济省份,200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6196元,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435元。但是即便如此,农村许多公共基础设施,包括乡村道路、水电设施,以及新农村建设,都因为资金不足而不能顺利推进。福建省晋江市修建农村公路每公里造价为25万元,其中省补贴15万元,要求村配套10万元。但是,村集体根本没有积累,只有负债,平均每个村负债30万元,镇负债40万元。村镇集体根本没有这个配套能力。对于村内道路修建等关系生产生活的大事,需要“一事一议”,动员农民出资,而其结果往往是“议而不决”,许多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的事情,因为少数农民不同意出资而告吹。多数农民意见很大又无可奈何,特别希望政府能够给予解决。广大农民迫切希望尽快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让生活质量更高些,只是由于资金不足而无法实现愿望。
福建省云霄县是省内经济落后地区,是国家枇杷主产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725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县主要以农业为主,落后的经济制约了全县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农村道路、水电设施等关系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的建设落后,根本原因缘于资金短缺不足。云霄县和平乡修建自来水厂需要投资580万元,国家省两级财政补贴只有150万元,仅此一项就需要县乡自筹430万元。对于经济落后穷县、乡镇集体负债较多地区,本身就需要依靠财政转移支付搞建设,根本就没有财力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因而从根本上影响到农业的发展、农民的稳定增收。云霄县马铺乡干部反映,全乡地处山区,交通不便道路不畅,成为制约全乡经济发展、生活改善的根本性制约因素。现在全乡正在修建山区水泥路,根据测算,山区修建水泥路每公里需要投资45万元,但是国家每公里只给30万元补贴,占每公里投资需要量的2/3,其余的全靠农民自己筹措。而2008年全乡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4168元,不到全省平均水平的67%,根本无力承担如此大的配套资金。此外,全乡还要解决1.7万人的饮水问题,此一项需要投资700万元,能够得到的各项补贴只有427万元,尚有缺口高达273万元。对于一个负债较多的穷困乡镇无疑不堪重负。
福建省晋江市、云霄县等很多乡镇的干部农民纷纷要求,应该尽快把中央财政用于农业的补贴资金,捆绑集中起来用于建设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创造条件。实际上,目前按照计税田亩给予农民补贴的数量很小,基本上无法满足生产建设的需要。2008年福建省农业补贴标准从2005年的每亩5元,提高到每亩35元,每亩增加了30元。而福建省全省人均耕地面积只有0.5亩,平均每户只有2亩,满打满算全省农户平均每个家庭只能得到补贴70元。
黑龙江省青冈县是一个省级贫困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3020元,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63.4%。我们在调查当中发现,绝大多数农民,包括乡镇基层干部都强烈反应,国家应该把补贴资金集中起来,用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特别是加强旱涝保收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重点改造农村道路、水电设施。因为这些关系农村繁荣、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设施建设“太需要钱了”。而农村目前是没有这个能力的。青冈县建设乡一个村干部说,他们村仅道路建设一项就需要投资60万元,但是全村负债30万元,根本无力修建村内道路。雨天泥泞晴天尘土,急需实现道路硬化。可是,就是没有资金。“一事一议”基本上没有多大作用,“少数人可以否定多数人”,尽管多数人的意见是对的,“议事”内容也是农民盼望的。集资、出劳、公益等事项,在农村基本上是议后无结果,或者是干脆议不下去。村干部说,如果能够把中央给农民的钱集中起来使用,一年就能够把道路修起来,三年村子就能够大变样。农民心里期盼着中央能够加大对农村建设的投入。调查显示,集中使用补贴资金,成为基层村干部和绝大多数农民的一致呼声。
从一些省份来看,农业补贴这种转移性收入,已经不能成为农民增收的主渠道,在全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很低。农民实际上已经“不指望”靠国家补贴增加收入了。根据一项调查数据看,2008年福建省补贴收入约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1%,安徽省2007年补贴收入约占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73%,江苏省苏北地区农民得到的政府各种补贴收入,约占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苏南地区不到0.2%。我们调查的乡镇干部和农民自己反映,农民拿到政府的补贴,很少用于发展生产(补贴量太少,不足以满足需要),基本上都用于生活消费了。中央财政补贴农民的政策效果和效用被大打折扣。
怎样兼顾基础设施和粮食直补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创造农民增收保障,已经成为无论是发达地区还是落后地区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共识。现实中,资金已经成为制约农村繁荣、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关键性因素。我们认为,只有充分实现有限资金的集聚投入,加快分散资金的集中使用,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才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更大的突破效应,解决好关系农村繁荣、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等重大的关键性问题;才能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创造农业增产增收的良好条件;才能实现农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同时,也不会过多增加国家财力负担,确保中央对于农业资金不断加大的可持续性。为此,我们建议,中央财政用于农业的补贴政策方式应做适当调整。
王为农
2004年中央实行农业补贴政策以来,极大地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产品产量连续几年丰收,农民收入有所增加。然而,从中央财政补贴农业的政策执行效果看,出现了生产刺激作用逐年弱化、政治意义大于经济意义、农民转移性收入不多的现象。特别是中央财政给千家万户农民的补贴,很多并没有真正转化为农民的生产资金,一些补贴资金没有真正发挥应有的效果。甚至在很多农村,成为了农民消费资金的来源,成为农民吃喝的钱袋。2009年6月和7月,我们分别到福建省和黑龙江省调研发现,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很多地方的农民和村干部纷纷反映,中央农业补贴政策很好,刺激了生产,实惠了农民。但是,要促进农村繁荣、稳定生产发展、实现农民增收,必须建立更加有效的长效保障机制。不同地区的村干部和农民都反映,应尽快调整和完善中央财政用于农业的补贴政策,把这种“福利性、政治性、分散性”补贴,转化为持久、有效、集中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建立农民持续增收保障的重要投资来源。把分散补贴捆绑使用,把有限补贴集中起来办大事。
农村建设资金不足
福建省是我国沿海经济省份,200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6196元,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435元。但是即便如此,农村许多公共基础设施,包括乡村道路、水电设施,以及新农村建设,都因为资金不足而不能顺利推进。福建省晋江市修建农村公路每公里造价为25万元,其中省补贴15万元,要求村配套10万元。但是,村集体根本没有积累,只有负债,平均每个村负债30万元,镇负债40万元。村镇集体根本没有这个配套能力。对于村内道路修建等关系生产生活的大事,需要“一事一议”,动员农民出资,而其结果往往是“议而不决”,许多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的事情,因为少数农民不同意出资而告吹。多数农民意见很大又无可奈何,特别希望政府能够给予解决。广大农民迫切希望尽快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让生活质量更高些,只是由于资金不足而无法实现愿望。
福建省云霄县是省内经济落后地区,是国家枇杷主产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725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县主要以农业为主,落后的经济制约了全县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农村道路、水电设施等关系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的建设落后,根本原因缘于资金短缺不足。云霄县和平乡修建自来水厂需要投资580万元,国家省两级财政补贴只有150万元,仅此一项就需要县乡自筹430万元。对于经济落后穷县、乡镇集体负债较多地区,本身就需要依靠财政转移支付搞建设,根本就没有财力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因而从根本上影响到农业的发展、农民的稳定增收。云霄县马铺乡干部反映,全乡地处山区,交通不便道路不畅,成为制约全乡经济发展、生活改善的根本性制约因素。现在全乡正在修建山区水泥路,根据测算,山区修建水泥路每公里需要投资45万元,但是国家每公里只给30万元补贴,占每公里投资需要量的2/3,其余的全靠农民自己筹措。而2008年全乡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4168元,不到全省平均水平的67%,根本无力承担如此大的配套资金。此外,全乡还要解决1.7万人的饮水问题,此一项需要投资700万元,能够得到的各项补贴只有427万元,尚有缺口高达273万元。对于一个负债较多的穷困乡镇无疑不堪重负。
福建省晋江市、云霄县等很多乡镇的干部农民纷纷要求,应该尽快把中央财政用于农业的补贴资金,捆绑集中起来用于建设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创造条件。实际上,目前按照计税田亩给予农民补贴的数量很小,基本上无法满足生产建设的需要。2008年福建省农业补贴标准从2005年的每亩5元,提高到每亩35元,每亩增加了30元。而福建省全省人均耕地面积只有0.5亩,平均每户只有2亩,满打满算全省农户平均每个家庭只能得到补贴70元。
黑龙江省青冈县是一个省级贫困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3020元,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63.4%。我们在调查当中发现,绝大多数农民,包括乡镇基层干部都强烈反应,国家应该把补贴资金集中起来,用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特别是加强旱涝保收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重点改造农村道路、水电设施。因为这些关系农村繁荣、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设施建设“太需要钱了”。而农村目前是没有这个能力的。青冈县建设乡一个村干部说,他们村仅道路建设一项就需要投资60万元,但是全村负债30万元,根本无力修建村内道路。雨天泥泞晴天尘土,急需实现道路硬化。可是,就是没有资金。“一事一议”基本上没有多大作用,“少数人可以否定多数人”,尽管多数人的意见是对的,“议事”内容也是农民盼望的。集资、出劳、公益等事项,在农村基本上是议后无结果,或者是干脆议不下去。村干部说,如果能够把中央给农民的钱集中起来使用,一年就能够把道路修起来,三年村子就能够大变样。农民心里期盼着中央能够加大对农村建设的投入。调查显示,集中使用补贴资金,成为基层村干部和绝大多数农民的一致呼声。
从一些省份来看,农业补贴这种转移性收入,已经不能成为农民增收的主渠道,在全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很低。农民实际上已经“不指望”靠国家补贴增加收入了。根据一项调查数据看,2008年福建省补贴收入约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1%,安徽省2007年补贴收入约占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73%,江苏省苏北地区农民得到的政府各种补贴收入,约占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苏南地区不到0.2%。我们调查的乡镇干部和农民自己反映,农民拿到政府的补贴,很少用于发展生产(补贴量太少,不足以满足需要),基本上都用于生活消费了。中央财政补贴农民的政策效果和效用被大打折扣。
怎样兼顾基础设施和粮食直补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创造农民增收保障,已经成为无论是发达地区还是落后地区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共识。现实中,资金已经成为制约农村繁荣、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关键性因素。我们认为,只有充分实现有限资金的集聚投入,加快分散资金的集中使用,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才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更大的突破效应,解决好关系农村繁荣、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等重大的关键性问题;才能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创造农业增产增收的良好条件;才能实现农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同时,也不会过多增加国家财力负担,确保中央对于农业资金不断加大的可持续性。为此,我们建议,中央财政用于农业的补贴政策方式应做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