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战略树起砥柱
首先要建立开放的人才引进机制。在人才引进上,要讲究“五湖四海”,尽量不要追求“近亲繁殖”;应避免裙带关系,不能刻意追求同校、同一师承,不要刻意追求高学历,不要刻意追求法律专业。同时,要注意梯型队伍建设,形成金字塔型的人才培养模式。
以律师为本的理念也很重要。这就要求我们要联合并团结律师。一个企业要想增加业务量、提高实力,就必须对他们的员工在提高业务能力方面进行培训,制定相应的制度,并给予员工以精神上的支持与鼓励。而员工则要相信领导者的能力,并为这种结果投资。在一个律师事务所里,如果全体律师坚信领导的管理能力和决策能力,而且大家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而走到一起的,那么领导会很高兴与这个团队合作,一起为实现共同的目标而努力工作。
还必须提及的是提高律师对工作的满意度也很重要。律师也是普通人,也渴望过一种平凡而快乐的生活。实际上,快乐律师(happy lawyer)与其执业生活并不矛盾。律师事务所应该尽量关注律师的需求以提高他们对工作的满意度,保证其所雇佣律师工作的连续性。约翰.帕尔斯说过:“律师工作悲哀地找到了我们,我们必须去寻找乐趣,而这就是我们的兴趣所在。”
此外,律师事务所应该执行灵活的奖励制度,以满足不同水平的律师。公平、价值和基本费用(就是能保证律师继续工作的费用)等相关因素分配制度,律所必须要有明确的书面规定,并得到律师本人的理解,让他们认为奖励制度是合适的、公平的、合理的。
流程再造可以创造价值,制度创新也可以创造价值。中国的律师事务所在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应当坚持“以律师为本”的管理服务理念,为律师提供性价比最好的执业环境,这不仅能增强律师的心理归属感和团队文化意识,还能为律师的执业生涯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