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始终算不上中国的最主要税收来源
2010年,其在全国税收总收入中仅占6.6%。然而,在国家财政收入大幅增加,社会贫富差距却日益拉大的背景下,这一波及面最广的税种正遭遇着自出现以来的最严重拷问。
直接的导火索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从7月起,中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便一路攀升,到去年11月份攀升至5.1%的最高点后,这一标志性指数便始终居高不下。与此同时,消费者信心指数却连续走低,其直接反应出的后果,便是社会中低收入人群所感受的生活压力陡增—越来越多人开始抱怨在物价飞涨的前提下,自己的收入并没有增加。
决策层显然已经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是我们今年给老百姓办的第一件实事。”两会之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网友在线交流时便明确指出,个税政策的调整已列入国务院议事日程,“这条措施会使整个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受益,是最直接也是最简便的方法。”然而随之而来的疑问便是:怎么?调?
目前,争论的最主要焦点集中于个税免征额的提高幅度。自1986年我国正式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以来,个税的起征点仅仅调整过两次,一次是2006年1月开始,从最初的800元上调到1600元;而另一次则是在2008年3月调到现在执行的2000元。
但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增长,到了2010年底,2000元对于城镇居民来说,也仅是一个保证温饱的水平。根据官方统计,目前在我国城镇二三产业就业的4.8亿人中有一半人口的收入高过2000元的应税工薪额。在近两年通货膨胀预期日益强烈的背景下,目前的政策使得中低收入人群也被纳入了征税范围,而这显然有失个税政策保证社会分配公平与效率的原则。
“一般工人的工资不应该纳入个人所得税征税的范围,现在的老百姓支出范围很大,再对他们征税不公平,应该让绝大部分工薪阶层不纳税或税负很低。”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副主任陈炳才在接受《环球企业家》采访时表示,个税免征额应该介于4000至5000这个区间。而在“两会”期间,包括TCL的董事长李东生、大连万达董事长王健林在内的多位企业界代表和委员也赞成将个税免征额提高到5000元。
可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看来,加快推进个人所得税的改革,起征点的考虑仅仅是一个方面,如果只是对此做出调整,真正需要政策扶助的人得不到太多好处,所得税的制度设计中要把工薪收入和其他收入综合考虑。事实上,有关部门曾经进行过相关测算:如果按照个税免征额上调至3000元来计算,现有的个人所得税收收入将减少1700亿元左右,从目前的财政状况来看,这并不会造成太大影响,而其受益范围却相对广泛,年收入在二十万以下的群体都将会因此而减轻税收压力。
而来自国税总局的相关人士也认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提出的5000元个税免征额“不大可能”,相对温和的涨幅,如2500元或3000元是较为可能出现的结果。
公平与效率
所有关于个人税收政策争论的背后,指向的都是中国经济改革中的深层次矛盾—收入分配制度。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后,收入分配的差距问题已经毫无争议地成为了中国头号的政治和经济问题之一。事实上,无论是赞同大幅提高个税免征额还是建议调税率的人,在谈及个税改革时都指出了同一个问题:对富裕阶层的课税。
在现行的中国个税体制中,所得税的征收仅适用于工资薪金等劳动报酬所得,不包括遗产和财产性收入,同时更无法覆盖其他灰色收入。而真正的高收入者的主要收入来源正是财产收入和其他隐性收入。这就使得中低收入人群成为纳税的主体。而在诸多专家看来,税制改革才是真正的体制性大问题,也是我国贫富差距拉大的重要原因,甚至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各种腐败和违法活动的源头。
从财税政策的功能分析看,个人所得税除了作为财政收入来源外,另一个重要的社会功能就是调节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显然,这种色彩在中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中并不明显。甚至,目前的税收政策有避重就轻的嫌疑,从技术上看,由于高收入群体的收入来源较为复杂,如果只针对富人征收,实施起来会很麻烦,因而个税免征额越低,征收起来就越简单,税收也就越有保障。而去年实施的新政策—将年底双薪合并计税以及对交通、通讯补贴等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税,更是引发了业界的“劫贫”质疑。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税收室主任张斌在接受《环球企业家》采访时表示,这次的个税改革很明显将会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但与此同时,还应该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包括对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和个体租赁收入进行调整,其整体思路是“结构性减税”。而这无疑将有助于改善现行收入分配制度中的不公平因素。
除此而外,此次个税改革更为重要的影响在于对当下中国经济结构调整的推动作用,在对低收入人群进行减税后,更多人可以分享到社会经济增长所带来的财富,而在中国经济增长日益依靠消费拉动的情况下,个人财富增加的消费者无疑会进一步推动国内消费市场的兴起和繁荣。
然而无论个税改革接下来的方向如何,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便是时间。从政策制定到最后付诸实施,要想真正让新的个人收入所得税制起到缩小收入差距的作用,没有3至5年的时间绝不可能完成,但在很多学者看来,中国的贫富差距问题却有加重倾向。而此种情况下的个税改革,则无疑将决策者放在了民意的火架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