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在企业里不是一种新生事物
自从企业存在以来,“创新”就存在了。为什么现在要设立首席创新官呢?其中有多方面的原因,但主要原因有三点。
首先,20世纪80年代开始出现数字化变革,而数字化变革的影响力在90年代(Dot-Com时代)被大大增强了,因此颠覆式创新(Disruptive Innovation)的速度和规模进一步加快和加大。在1958年,一家企业在标准普尔500股票指数榜单上平均能保持57年,而到了1983年,57年降为30年,到了2008年,企业在标准普尔500股票指数榜单平均只能保持18年。
其次,企业的意识越来越强,它们认识到必须了解可持续创新所带来的商业潜在力量,并以此振兴创意,创造全新的商业机会。美国通用电气(GE)承诺实现“绿色创想”(Ecomagination)战略,按照该公司领导人的说法“绿色就是美元”,而这只是对人们一个最初的告示:可持续性发展已经进入商业主流,并且其创新战略势在必行。
最后,我们现在对创新的动力作用有了更好的理解,同时对于创新带来的市场威胁和机遇有了更好的认识。这要归功于许多商业学者和企业管理者开展的市场调查工作。他们不仅得出了许多关于破坏性创新的认识理论,同时将相关理论运用到工作实践中进行验证。因此,企业能够更好地了解如何进行创新管理,以及作为企业高层的首席创新官应该如何行使自己的领导力。
因为首席创新官的职位相对比较新颖,因此关于该职位应该行使怎样的职责还没有统一的定义。由于每个企业都有自己不同的情况,因此首席创新官必然会因为各个行业和各个企业的不同情况而有所差异。但是,对于所有的首席创新官而言,有三个必须承担起责任的关键创新领域:语言(Language)、学习(Learning)和长期发展结构(Long-term Struc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