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家就不骗人?
厂家给的是黄山地区的总经销权,又是知名品牌,胡老板想想也就接了。在设计第一次进货方案时,这位厂家的业务人员一再强调某瓶装的新品如何如何,厂家支持力度大,这将是今年市场的热点所在,广告方面也将会有重点主推。由于胡老板对白酒这块并不是很熟悉,心想既然合作,一是要听取些厂家业务人员(也算是个专业人员)的意见,二是把厂家主推的产品作为自己的主推产品,借用厂家的力,希望有个良好的合作起步,按照厂家业务人员设计的进货方案,一次性进了二十来万的货,其中那个新品占了70%的份额。
货到了之后,胡老板发现原来说好的那些赠品并没有随车发来,联系业务人员查问,对方解释说,随后会通过物流公司发来的(至今也没到)。在进行铺市时,需要厂家的业务人员进行一些专业技术方面的指导,可胡老板打电话找这位业务人员时,他说在其他市场处理事务,暂时没空过来,况且铺市工作也没有什么大的困难。
结果是,由于胡老板对白酒行业的生疏(员工们就更生疏了),铺市工作进展缓慢,加上厂家原来答应的宣品和赠品一直没到位,有些启动型和促销型活动也就没法开展,销量很少,自然也就没再进货。虽然胡老板一直在加紧联系厂家的业务人员,可总不见他来,一个月后,一个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了。黄山地区周边几个县都出现这家白酒企业的一级经销商,而在原来的合同中,是答应在黄山地区只放胡老板一家,作为独家总经销,胡老板感到了事态的严重性。他赶紧又联系这位业务人员,对方给了个很含糊的解释,一会说销量压力大,一会说可能是其他业务人员办的,一会又说胡老板的市场表现达不到公司要求。总而言之,就是扯东扯西,也没个明确的说法。
后来,经胡老板打听得知,周边区县的经销商就是这位业务人员亲自跑去开发的,在打电话追问情况时,那位业务人员居然升迁为芜湖办事处的主任,负责整个皖南区了,这种素质的业务人员,在这种规模的企业里,居然也能升职?胡老板实在气不过,直接电话打到该厂家总部投诉,接电话的小姐态度很好(可能是这种事情见多了),平静地听胡老板说完,给了电话号码,说打过去联系他就可以了,胡老板打过去,居然是芜湖办事处那个新任的主任,也就是那个业务人员。
这种“踢皮球”式的解决方式,让胡老板很窝火,电话再次打到厂家总部,总部答复是“这种事情的处理一定要通过那位主任才行。”胡老板眼见着十几万的产品压在仓库,卖也不卖不掉,退也退不掉,换货也不行,甚至特价也都没人要。事已至此,除了直接找人到芜湖把那个主任拖出来暴打一顿外,胡老板暂时还真没主意了。在上周,胡老板给我打电话,谈起此事,他希望能给他些建议,今后该如何从预防的角度处理这个问题。
点评:
听完胡老板的诉说,笔者问了胡老板第一个问题是:你为什么信任大厂家?如果你是胡老板,你也许会给出相似的答案:大厂家的产品知名度高,容易销售,好赚钱;大厂家体制健全、做事规范,经销商被骗的概率小;大厂家实力强、信誉度高……
那么,第二个问题是,这些信任度是从哪里获得的呢?胡老板想了想,却没有给出系统的理由。这就是胡老板受骗的症结所在。回答第一个问题的时候侃侃而谈,回答第二个问题的时候没了方向,说明这种对大厂家的信任是一厢情愿的,是盲目而没有根据的。
为什么说是盲目的呢?我问胡老板:“你为什么不去法院告厂家呢?”“太麻烦。”“那要是你儿子就是律师,你让他去帮你打这个官司吗?”“唔……恐怕也打不赢。”“为什么?”“很多承诺都是业务员口头上说的,也没有白纸黑字写下来,我怕厂家不认。”此时,胡老板的盲目已经显露出来了:把对厂家的信任盲目地转移到了业务员的身上,或者说变成了对业务员口头承诺的轻信。
所以,作为经销商一定要记住:大厂家的业务员≠大厂家。
厂家往往有事先拟好的格式合同交给供应商,如果时间条件允许,当然请个专业律师把把关是最好的,如果条件不允许,你自己也能修改合同。胡老板觉得自己写合同条款很难,就怕写得不规范,其实,这是多虑了。在这里,给胡老板一些修改这类合同的指导:
1.当业务员说“我对我说的话负责的”时,你要明白,一个业务员,什么责任也承担不了,承担责任的一定是厂家,而厂家就认合同。要坚持“能说的就一定能写下来”的原则,哪怕用大白话写,只要能正确表达意思就可以。比如,“乙方(经销商)定于×月×日开始在本地区铺货,甲方(厂家)业务员必须从铺货开始的两周内对乙方进行不少于×天的现场指导。”有了这样的合同条款,任凭业务员到时有什么借口,都是厂家违约了。
2.说到违约,就要有违约责任,在前面的那个条款后面,最好加上诸如“如果甲方(厂家)业务员没有按时进行现场指导,则应该赔偿乙方……”的违约责任,这样,即便到了法院,法官也很容易有判决的尺度。
3.不要相信业务员说的“合同不能改的,改了公司就不认了”之类的话。厂家提供的格式合同即便是打印的,也可以用手写补充条款或删除条款,而且最好在手写补充或删除的内容旁边由双方签字或捺印确认一下,并且合同应该至少是一式两份,各份修改的内容必须完全相同。
4.如果业务员许诺是地区独家经销,就要在合同内写明是“独家”。如果可能,最好要求厂家授予其产品商标在你独家经销范围内的“独占使用权”。
5.只要有可能,就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发生争议,由经销商所在地的法院为管辖法院。如果厂家不同意写这一条,就不要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地的,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打官司。也就是说,如果厂家违约了,经销商也可以在自己的经销区域内告厂家。如果合同中约定了纠纷由厂家所在地法院管辖,那么经销商要告厂家,就要到厂家所在地,不说花钱、花时,就是厂家在当地的人和、地利也先赢了大半。
“要是业务员坚决不给我修改合同,我该怎么办?”胡老板又提出了新的问题。诀窍就是直接打电话给他的主管或厂家领导。业务员搪塞经销商的话无非是“胡老板,你别为难我了,我们领导不会同意的”等等,那么就对他说,“我知道你的难处,那我自己跟公司讲吧,不让你为难。”为了不和业务员搞僵关系,给他的领导打电话时先别忘了夸夸业务员的勤奋和为公司着想,这样,你也得到了一个与他的上级接触的机会,以后合作中发生问题时也能及时与厂家上层沟通了解情况。
另外,胡老板应该树立一个观念,在与大厂家的合作中,厂家并不是高高在上的,大厂家之所以找到你,也是因为你在当地的名气和实力。所以,在谈判中不要屈就,当大厂家第一次违约时就不能忍气吞声。厂家有时所谓的解决问题的“程序”只不过是推诿和“打太极拳”的手段而已,所以,当发现自己被“踢皮球”时,郑重地写封信或请律师发封律师函给厂家,要求限期处理。当厂家觉得你不好欺负时,厂家会重视起来,并考虑后果,妥善解决的
来源:《华夏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