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工艺品早就是故宫经营收入之一
1984年,故宫博物院进行机构改革,把原来的故宫商店和外宾服务部改称为故宫服务公司。此后,还分别用过故宫博物院服务部、故宫博物院经营开发部等名称。
到了1998年,当时注册管辖的东城区工商局出台新的规定,故宫博物院经营开发部被列为不规范名称。
故宫博物院于1998年12月8日专门向东城区工商局发函,请求将经营开发部改名为“北京故宫文化服务中心”,这一名称沿用至今,并成为宫廷文化公司的母公司之一,其性质仍为全民所有制。由于故宫地位特殊,这一改名行为还首先经过了国家文物局的批准,在致东城区工商局的这份公函中,故宫博物院称“如若企业名称中不能使用"故宫",将会给我院经营开发部的工作造成较大的影响”。
也是在这一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特批故宫博物院经营开发部注册了“故宫紫禁城”商标。
但一名文保专家认为,故宫的机构改革,首要任务在于加强文物的保护、陈列和研究。故宫博物院原院长谭斌曾撰文《故宫也要改革》,通篇所谈皆为文物业务机构改革措施。
工商资料显示,更名后的故宫文化服务中心资产总额迅速壮大,从2001年的1200万元增长到了2009年的5335万元。芮成钢的一条“建福宫变成全球富豪专属会所”的微博令故宫博物院深陷商业化漩涡,尽管故宫方面已出面澄清,但故宫该如何开发的争论仍甚嚣尘上。
早在2007年星巴克开进故宫之时,芮成钢就是坚定的反对者。事实上,作为一个知名的财经记者,芮成钢不反对星巴克,也不反对商业化。他曾在博客中写道,“祝愿星巴克在中国继续成功,但请务必早日从故宫里撤出来”。
在旅游、文化产业高速发展的当下,故宫的商业化步伐其实并不夸张。曾参与国家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项目的信阳师范学院教师张国超认为,同动辄将旅游景区外包相比,故宫采取的是大型文物遗产采用的传统管理模式,景区的管理机构既是景区所有权的代表,又是景区的管理主体,既负责遗产的开发,又负责区域内遗产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