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页广告的刊例价格
闻晨报》和《新民晚报》的2006年最新刊例价显示彩色的整版最便宜的也要22万,黑白的整版最便宜要15万,然
闻晨报》和《新民晚报》的2006年最新刊例价显示彩色的整版最便宜的也要22万,黑白的整版最便宜要15万,然而报纸夹页广告整版最贵是1。8万。他们的定价理由:《新闻晨报》《新民晚报》整个报社的盈利渠道并不是他每天报纸的销售收入,其每份报纸的销售收入仅仅是支付给运输发行部门和卖报纸的工作人员工资,甚至发行的这块费用也是需要补贴的,而报纸的纸张成本和报纸的印刷成本支付就是一笔不小的费用,也是需要报社补贴的,最大一笔费用支出就是报社的工作人员的工资、报社的办公设备,办公场所的租金等等的开销,报社其实就是靠广告的收入来维持生存和盈利的。
而“报纸夹页广告”定价理由很简单,所要支付的成本远远要比以上两大媒体少的很多,例如不需要支付庞大的新闻采访、编辑的记者、主编、设计等团队人员的工资等。
合法性
也许很多的客户在担心夹报广告的合法性,因为经常能看到一些《晨报》《晚报》报纸中夹有宣传上非常夸张的医疗广告和一些保健品广告,这些其实全是非法的夹页广告,未经工商和广告协会等部门
审批备案的,正规的报纸夹页广告都是要经市工商局广告检测科和市广告协会严格审批并备案的,全都有临时性广告发布批号的,一般叫“沪工商广临字×××”或者“邮广专送×××”,这些全是合法的报纸夹页广告,所以不用担心夹报广告的合法性,只要时正规的广告公司,正规的广告发布程续就可以了。
广告泛滥
夹页广告“发行商利用正式的、公信力较强的媒体附送非法资料,极大地损害了读者的公共利益。”薛彬在对上海市部分报纸以及非上海市出版的《环球日报》、《参考消息》、《良友周报》等报刊的采样后发现,发行商在分发这些出版物时,应他人要求附送了大量的广告单页、折页和其他宣传资料,有时数量竟达正式出版物的三分之一。
附送的内容都是未经审批的广告,其中尤以各种药品、医疗器具、壮阳药等为最。“这类广告和宣传资料无论是在版面、版式设计,还是在所用纸张上,都与正式出版物一致,通常冠之以‘健康医讯专版’等名称混淆欺骗广大读者,从中牟取非法利益。”
“这个问题存在已数年,而且规模越来越大,出版物发行商已将此作为增加收入的稳定来源,并由此产生了一批以招揽附送广告为生的企业群。”出现非法夹报广告主要是不法发行商“利欲熏心”所致,只有对发行商规定新的义务,才能杜绝非法夹报广告。
“不过,由于没有法律依据,导致行政管理部门无法对此进行查处,因此有必要对发行商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在现有的《上海市出版物发行管理条例》基础上,增加对发行商义务的规定条款,即把《上海市出版物发行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不得发行、出租、征订、附送、散发或者展示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规定禁止内容的出版物、出版物宣传资料”中的“出版物、出版物宣传资料”修订为“出版物或其他非法宣传资料”,并规定相关罚则,以制止此类违法行为的发生。
而“报纸夹页广告”定价理由很简单,所要支付的成本远远要比以上两大媒体少的很多,例如不需要支付庞大的新闻采访、编辑的记者、主编、设计等团队人员的工资等。
合法性
也许很多的客户在担心夹报广告的合法性,因为经常能看到一些《晨报》《晚报》报纸中夹有宣传上非常夸张的医疗广告和一些保健品广告,这些其实全是非法的夹页广告,未经工商和广告协会等部门
审批备案的,正规的报纸夹页广告都是要经市工商局广告检测科和市广告协会严格审批并备案的,全都有临时性广告发布批号的,一般叫“沪工商广临字×××”或者“邮广专送×××”,这些全是合法的报纸夹页广告,所以不用担心夹报广告的合法性,只要时正规的广告公司,正规的广告发布程续就可以了。
广告泛滥
夹页广告“发行商利用正式的、公信力较强的媒体附送非法资料,极大地损害了读者的公共利益。”薛彬在对上海市部分报纸以及非上海市出版的《环球日报》、《参考消息》、《良友周报》等报刊的采样后发现,发行商在分发这些出版物时,应他人要求附送了大量的广告单页、折页和其他宣传资料,有时数量竟达正式出版物的三分之一。
附送的内容都是未经审批的广告,其中尤以各种药品、医疗器具、壮阳药等为最。“这类广告和宣传资料无论是在版面、版式设计,还是在所用纸张上,都与正式出版物一致,通常冠之以‘健康医讯专版’等名称混淆欺骗广大读者,从中牟取非法利益。”
“这个问题存在已数年,而且规模越来越大,出版物发行商已将此作为增加收入的稳定来源,并由此产生了一批以招揽附送广告为生的企业群。”出现非法夹报广告主要是不法发行商“利欲熏心”所致,只有对发行商规定新的义务,才能杜绝非法夹报广告。
“不过,由于没有法律依据,导致行政管理部门无法对此进行查处,因此有必要对发行商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在现有的《上海市出版物发行管理条例》基础上,增加对发行商义务的规定条款,即把《上海市出版物发行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不得发行、出租、征订、附送、散发或者展示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规定禁止内容的出版物、出版物宣传资料”中的“出版物、出版物宣传资料”修订为“出版物或其他非法宣传资料”,并规定相关罚则,以制止此类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