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管理分工协作化
从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模式来看,几乎所有的主任律师都希望尽可能地减少行政人员,减少拿死工资而无法直接创
从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模式来看,几乎所有的主任律师都希望尽可能地减少行政人员,减少拿死工资而无法直接创造价值的人员。这么做无非还是想减少成本,做到利润最大化。我们可能都有一个体会,目前国内的律师事务所规模再大,也无法和公司相比,一家律师事务所年营业额如果达到千万就算比较多的一类的,上亿元只是凤毛麟角;而公司年营业额达到几亿元的是多如牛毛。
是什么原因使律师事务所无法达到公司规模呢?我们经过研究,认为是律师事务所的营业个人因素化造成的。众所周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往往大多独立办案,独自掌握案源,独自得到大部分收入,造成了律师富有、律所贫穷的局面。而公司的架构是分为不同的部门甚至不同的营业区域,公司的部门之间分工合作,有着一套成型的管理模式。
公司并不吝惜付出的工资,不对招聘行政、后勤人员的人数锱铢必较,而是看公司的实际需要来定。如此一来,能够达到内部各个部门发挥其最大的效率,整个公司也会形成巨大的力量,在竞争中占据比较有利的地位。应当说公司式管理模式是最能够发挥人员的专业能力,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最大程度地扩大公司规模的模式。
秦兵模式就是将公司化的分工协作管理模式借鉴到律师事务所管理,是律师事务所内部人员分为不同的职能部门,律师之间也分为不同的职能部门,律师与内部人员之间,律师与律师之间,内部人员与内部人员之间都能够达到有机组合,形成1+1大于2 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