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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毅的“外资背景”对涉足国企改制

21世纪经济报道 2011-08-08 13:44 行业分析
【中国糖酒网行业分析】据了解,最初赵令欢去见秦皇岛政府官员时,曾直接了当指出:弘毅管理美元基金,同

  【中国糖酒网行业分析】据了解,最初赵令欢去见秦皇岛政府官员时,曾直接了当指出:弘毅管理美元基金,同时也管理人民币基金,此次投资将是弘毅美元基金和人民币基金共同投资。

  “玻璃行业是充分竞争行业”,因此没有行业准入的障碍。惟一的麻烦,是外资部分的投资要报商务部门审批,而结汇要一系列的采购和工程合同。但这对耀华并不构成困难,“新线的建设有大量的采购合同”。最后的结果,是外资部分的投资走报批流程多了一个多月。

  “弘毅当时提出了‘三个不变、一个保留’的承诺。”耀华集团董事长曹田平回忆说:企业名称不变、商标不变、注册地不变、耀华品牌保留。但他当时对弘毅另一个承诺却颇为担心,“弘毅承诺将是85%的员工再上岗。”

  但这一方案无疑为弘毅赢得了好感,另一个加分点则是其对中国玻璃的成功投资,“对玻璃行业的特性、对如何引进好的管理和激励制度都很有经验”,而这恰恰又是耀华急需的。

  对中国玻璃的投资却引发了另一重“障碍”,弘毅持续投资于两家国内较大的玻璃公司,会否形成潜在的垄断威胁?事实上据知情人士透露,弘毅确实花了一些时间和精力向商务部门解释:首先弘毅投资于中国玻璃和耀华的是不同基金,其股东构成并不一致。另“中国玻璃和耀华集团目前各自的市场份额都在百分之五六左右,即使他们合并也不会超过12%的市场份额,不可能对市场的定价权形成冲击”,何况迄今这两家公司没有合并、结盟的意向。

  “我们很庆幸,幸好市政府领导选择的是弘毅投资。”曹田平说,民企、外企都可能在金融危机中宣布放弃该项投资。在2007年3月签订意向协议后,弘毅又于2009年10月与耀华集团签订具有法律效率的框架协议。

  这是否骑虎难下的结果?在2007年3月的意向协议后,弘毅就先后组建了北方玻璃集团、弘耀和弘华三个合资公司,弘毅为此共计投入3.8亿元。

  在早期这是一举两得的举措:当时对耀华的资产评估还在进行中,新生产线的上马却急需资金,另设合资公司可先行对耀华输血,这部分投资在此次全部纳入新耀华。另一点则是率先取得北方玻璃51%的股权,这为后续其与耀华集团的整合创造了条件。

  2007年甫一签订意向协议,弘毅就在帮助耀华集团优化财务结构。2007年8月当时的ST耀华发布股权质押解除公告,耀华集团半年前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的流通股全部解冻。这也是其为耀华集团引入IFC作为战略投资人的重要考虑:后者将提供1.5亿美元的低息贷款,期限为8年。据了解,目前IFC直接提供的5000万美元已经到账,协调银团提供的1亿美元中,7500万美元已签署协议,另外的2500万美元IFC会持续落实。而这1.5亿美元和此次投资的1亿美元构成了耀华新的科技产业园区一期建设所需18.3亿元人民币的主体部分,其余部分由退城进郊的土地补偿款补足。

  “耀华集团的持续性增长需要整合新的资源,比如在产品结构调整、市场营销层面等等,这无疑是IFC的强项。”赵令欢说,另外IFC还有国际资源优势,又兼具发展和环境友好的双重投资目标。

  从意向协议到签署有法律约束力的框架协议,弘毅等了2年时间。其中的主要拖累就是ST耀华的资产重置,“这是耀华集团重组路上最困难的事情”。

  2009年的8月,由凤凰置地置换耀华玻璃的方案才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