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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碍营销的目的在于限规、限人、限数、限时

oxford.icxo.com 2011-06-20 17:33 网络营销
规则障碍营销(Principle)首先要制定障碍规则(霸王条款),它必须名正言顺、冠冕堂皇地剥夺会员应有的权利,
  规则障碍营销(Principle)首先要制定障碍规则(霸王条款),它必须名正言顺、冠冕堂皇地剥夺会员应有的权利,即会员有权将自己的里程兑让给任何人,不受时间和受让人数和人名限制的权利,方可为障碍营销提供原则支持和依据。上述航空公司的规章制度一不是出自市场行为,二不以会员为本,三不符合国际惯例。美国航空公司的里程兑让没有任何名额限制和生效时间限制,只要有票,什么时间和什么人享受兑换会员说了算。

  门槛障碍营销(Pyramid)犹如一座金字塔,看似金碧辉煌却堵憋的你心慌,是将原本简单的手续复杂化,提高兑换门槛,限制灵活消费,减少方便消费,降低消费频率,以达到障碍营销。比如,要更改受让人,一要等60~90天后生效,二要被扣里程积分。请问这60~90天后生效的依据是什么呢?谁又能保证以后生效时间不会延长至120天或365天?真是无中生有,让你无可奈何。

  人为障碍营销(People)是把心思心计放在如何降低服务但又让会员心服口服,抓不住把柄。比如各家航空公司都规定兑换受让人数为8~10人,似乎慷慨大方,实则愚弄会员。如果会员一次报齐受让人数,会员不用付出任何积分。但这“一夜情”之后付出的代价是无数的麻烦和不便。兑换机票给受让人本来是一件随时、随地、随心、随意的礼让行为,决定它的人数和频率应该是会员乘坐飞机的次数和贡献,让积分说话,而不是人为官僚,规定限额人数。其实航空公司心知肚明,他们并非真想限制人数,而是借此人为制造障碍让会员多乘飞机少用积分。

  流程障碍营销(Process)就是规则障碍、门槛障碍和人为障碍的结果,用繁琐的手续、人数限制、更改受罚和延迟生效等让会员得不到应该得到的服务。服务行业的生命力在于服务创新,创新不是创新障碍,阻碍营销,而是创新服务内容和流程。我是美联航常旅客会员,并由此体会到对方的人性化服务,在网上用里程置换机票,流程简易,并可享受高峰期和低峰期不同里程积分兑换的优惠。如果你里程积分不够,可以从另外一个会员那里购买。或者将你的里程付出一定费用转赠给任何另外一个会员。

  本来你用里程为亲朋好友兑换机票应该不受任何名额、时间、地点的限制。我的里程是坐飞机换来的,积分越多证明我贡献越大,忠诚度越高,应该享受更人性化的服务,以灵活方便为主。我的里程积分归我所有,但转让起来主动权和决定权却归航空公司所有。注册受让人数一次提名8~10位,这需要非常有想象力,要一次完成并提交完整的候选名单。如果有变化或出现新的受让人,对不起,得先删减已注册的受让人,再注册新的受让人,然后耐心等6~9个月后被注册的人才能享受此殊荣。

  亚洲一些国家的航空公司也有类似的规定,限制会员兑换积分。但是,欧美航空公司鲜有此游戏规则。中国航空公司面临的抉择,是学习以人为本的欧美航空公司,还是不以人为本的亚洲航空公司?其实答案很简单,问问会员就知道了。国内近几年其他行业也陆陆续续出现了各种障碍营销,比如各种俱乐部、会所、信用卡等都绞尽脑汁地用消费换积分作为营销手段,但在兑现积分和提供服务时却设置各种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