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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司背后的社会企业

第一财经日报 2011-08-30 09:48 网络营销
身于一种完全黑暗的环境中长达两个小时,并在盲人引导师的带领下完成各种指派的任务,参加过不少培训的某

         身于一种完全黑暗的环境中长达两个小时,并在盲人引导师的带领下完成各种指派的任务,参加过不少培训的某外企高管Sammy觉得,这对他无论是情感还是智力上都是高要求和富有挑战性的。

   Sammy参与体验的是“黑暗中的对话”(DID)工作坊专为高级管理、行政人员设计的领导力培训项目,参与者在视障培训师的引导下在黑暗环境中,体验聆听与沟通、彼此建立互信、与人达成一致的目标、处理危机等项目,从中寻求突破。

  作为一个社会企业项目,DID自1988年Andreas Heinecke博士在德国创立以来,已通过专营授权方式在34个国家落户,希望通过企业的运作模式来解决社会问题,借此消除社会对残障人士的偏见,并为失明人士提供平等的工作机会。

  社会企业的中国萌芽

  “不过,DID在中国的运营模式与其他地方有所不同,德国总部不是通过专利授权,而是通过入股的方式参与其中,”对话社会企业全球首席营运官蔡史印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包括我在内的其他几个股东,都不分红,但是可以退出,这是因为考虑到股东中一些社会企业基金可以在项目成熟后退出,去继续扶植其他的社会企业。”

  “社会企业既有别于一般商业企业,也不同于慈善机构等非营利组织。”蔡史印说,非营利组织虽能够产生社会效益,但自我维持性不强,社会企业的特点在于,既能实现社会回报的最大化,同时又能够自我维持。此外,由于其收益的大部分将重新投入到企业和慈善中,社会企业有可能在社会上进行同类复制,最终达到改变社会的目的。

  2009年3月,DID首次被引进中国,目前仅在深圳和上海开设有工作坊。如同DID一样,社会企业的概念也是从西方引进,在英国及其英联邦国家、德国、美国等一些已经发展了20多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穷人银行家穆罕默德·尤努斯(Muhammad Yunus)所开办的提供“小额信贷”帮助穷人脱贫的格莱珉银行,正是社会企业的一种。

  在中国,中山大学公民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朱健刚介绍说,某种意义上中国70年代的福利工厂就带有社会企业的性质。在2001年左右,中国社会开始谈及社会企业,直到最近3~4年,社会企业才在一些机构的推动下发展迅速,包括给他们提供给培训、投资、支持、评奖等。

  “不过中国的社会企业远没有成熟和进入良性可造血的循环阶段。”绿色心之光(北京)社会企业创始人、董事长黄家政说。现在他的企业在通过一个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和一个电子商务公司的运作来支持农民工子女学校、全国农民女工和城市下岗女工的免费职业培训、就业等爱心公益事业。在捐款和筹款以及个人启动资金的共350万元投入,并运作了将近三年后,基本做到盈亏平衡,但他认识到现在企业还远没有到良性循环。

  他认为,一方面是中国的社会观念中,“公益可以盈利”的观念并没有那么广泛接受,只是“盈利不是用来股东分配,而是用来再发展和支持公益事业”。另一方面,在中国还不太规范的市场环境中,社会企业要实现社会价值和商业价值可能更难。即便有些社会企业拿到8万、10万的起始资金,但是能维持到未来可持续发展还是很难。按照美国社会企业的平均标准,启动资金20万美元,运作2年才可能达到可持续性发展。

  未来企业的方向?

  与绿色心之光不同,DID是目前已经做得较为成功的社会企业之一,SAP、安联、飞利浦、诺基亚、空中客车、联合利华等跨国企业的高级行政人员都曾参加DID项目,其在2006年还开始成为世界经济论坛常规项目,除了工作坊,DID还有暗中的体验馆、暗中夜宴、暗中品酒、无声中对话等项目。

  作为社会企业,DID对弱势群体最直接的帮助就是让更多的人真切地感受到视障、听障者生活的艰辛,同时也为他们提供了不同于按摩师这样的引导员的工作。可是尽管DID全球雇佣超过5000名失明和残障人士,但一个城市的分支机构能够雇佣的视障人士数量有限,一个“黑暗中对话”工作坊仅能提供20多个工作机会。

  但是蔡史印告诉记者,不少身为雇主的参加体验者透过“黑暗中对话”认识到残疾人士出色的工作能力,因而聘用残疾人士作为其员工。比如安联保险甚至把“黑暗中对话”作为公司培训的常设项目,并雇佣了自己的盲人培训师。

  “社会企业当然不仅仅是为弱势群体创造就业机会,也创造了社会价值,让人们更多理解弱势群体,从而更多关心他们。”朱健刚说,更重要的是,社会企业实际上也为市场创造了新的投资机会。现在很多大企业,包括花旗银行、联想等每年都有投资给社会企业,他们也在这种公益投资的各种创新商业模式中找到自己的商业机会。

  在朱健刚看来,更重要的是社会企业本身就是解决社会问题的,它摒弃了原有传统施舍、捐助的方式来解决社会弱势群体问题、环境问题等,而是把问题本身作为解决问题的办法。所以社会企业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解决社会问题的方式。

  黄家政甚至认为社会企业就是未来企业的方向。“社会企业更大的意义在于对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推动。”黄家政说,社会企业让那些跨国大公司意识到要更加自觉地解决社会问题,而不只是捐款。正如管理学家企业彼得·德鲁克所言,企业是社会的一个器官,因此企业的目的必然存在于社会之中,那就是“创造顾客,创造需求”。社会企业从根本上来说是还原了企业的本质,就是满足社会需要,帮助人。未来的社会企业可能从NGO、NPO中产生,也有可能从更多承担社会责任的商业企业中改组而成。

  “成功”模式尚待摸索

  然而社会企业的所有权结构、治理结构、资本结构和薪酬结构都是围绕着双重任务进行设计的,正是这种结构使它得以追求更为高远的目标,也使它遭受更大的挑战。

  “它们与普通企业最大的不同在于,它们追求赢利,但不以利润最大化为最终目的,其赢利只是为了可持续的发展。”朱健刚认为,正因为“要通过商业模式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具有很多挑战,所以事实上,从全世界范围内来看,大多数社会企业并不成功,真正能通过自己的经营盈利来支持社会事业和自身运作的企业非常少。

  DID香港算是一个成功的案例,在开始运作5个月后,就已经开始收支平衡,并逐渐盈利。蔡史印说,即便在全球范围算是较成功的社会企业,但DID在某些国家的运作,也并不能真正做到足够盈利的可持续发展,实际还是部分依靠捐助资金在维持。

  缺少足够的商业能力是不少社会企业的困惑,管理者最好是既有NGO经验,又有企业经验。朱健刚说,因此这需要社会企业家的素质高于企业家,高于一般的慈善家,不仅要有高度的社会责任,也要有管理和经营企业的能力。

  在中国,尽管经过了近10多年孕育,社会企业发展还在缓慢萌芽状态,英国大使馆文化教育处委托公益组织孵化器(NPI)对中国的社会企业进行了一次调查研究,在谈到在中国建立社会企业的挑战时,认为包括:初始资金缺乏(容易落入既不是完全营利性公司又不是传统非营利组织的两难境地,社会企业很难获得风险投资、贷款和赠款,因为基金会往往会支持传统的非营利组织),缺乏专业非营利组织有效的目标群体,缺乏商业技能和非营利组织运营两方面的人才,缺乏对社会问题创新的解决方案以及商业企业的竞争能力不足等。

  “社会企业发展的另一个挑战是没有法律保障。”黄家政说,像英国、香港特区等一些社会企业发展较好的国家和地区,政府都不仅有法律方面的保障和支持,还会政府会为这些企业免税、并且购买服务。英国和原来的英联邦国家和地区,社会企业发展了将近20年,现在英国国名生产总值的1/6都是由社会企业的创造的。

  当然这也受到一些专家的指责,认为真正的社会企业应该完全市场化运作。不过黄家政表示,他相信在5年后,在中国真正意义上的成功的、标本性的、品牌的社会企业会出现,10年左右,政府也会意识到社会企业的作用,在法律税收等方面会给予社会企业更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