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交所份额交易”仅是私募大佬的切口
“从郑州文交所的创立模式而言,他们并不局限于艺术品份额交易,而是将发挥交易所平台更多的业务功效。”4月30日,五一劳动节小长假第一天,这是专程从上海赶到北京的李先生与记者见面后的第一句话。
实际上,2011年3月,郑州文交所筹划的内部研讨会上,其筹建团队便提出今后的多项业务板块,除艺术品份额交易外,还包括艺术品质押融资业务、小额艺术品网上交易平台、高额艺术品大厅交易模式等,而有关电影等文化事业的股权份额融资的模式,对李先生触动颇大。
“目前,文化艺术品份额交易仅停留在艺术品份额上,而郑州文交所的有关电影融资等文化产品的份额,为我们的投资拓展了新思路。”李先生坦言,其团队已就此展开一系列前期准备工作。
对于有关电影等文化产品的融资模式,郑州文交所CEO张保盈曾举例道,如果一个电影投资拍摄需要2亿元,如有1亿元资金缺口,那就可将其作为文化产品份额在文交所发行上市,供投资者认购,电影上映后的收益,可作为他们的回报。
“我国电影电视行业已呈现产业链,一部电影类似于一家公司,各路资金方如同股东,类似电影等文化产品的份额发售,实际上已等同于公司的股权上市。”在李先生看来,如果电影等文化产品能沾上文化艺术品份额的光,在文交所上市流通发售,那么许多文化产业类公司,则同样可以通过此类方式“曲线”上市。
“如果电影算文化产品,那么一个网页也该属于文化项目,而网页运作团队则等同于一个公司管理层,若对一个网页建设的份额化,则类似于该网站公司的股票上市。”
“我们投资文交所份额交易,主要目的是作为切入口。”李先生直言不讳,其构思的文交所未来发展方向是,在文化艺术品份额的包装之下,其或将成为类似于新三板挂牌公司。
“但文交所的交易将更活跃,与新三板不同的是,文交所挂牌的不是IT等科技公司,而是文化产业公司或项目,甚至使其成为类似于创业板市场外的文化板。建立这个平台,将能做更多的资本运作,乃至类似期权、权证的项目。”李先生语出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