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司的危机应对
今年以来,国内外几家名头很响的公司接二连三发生了危机——阿里巴巴的商业回扣丑闻、双汇的“瘦肉精事件”、万达集团的“瘦身钢筋”、三一重工(600031,股吧)的行贿事件、电梯巨头奥的斯的“贻害无穷”与达芬奇家居的造假,等等,而他们在面对危机时的表现可谓千差万别。
7月5日,开通不到两年的北京地铁4号线的一台上行自动扶梯突然发生逆转,造成1死,3重伤。事故电梯系奥的斯公司生产。此前2010年12月,深圳地铁罗宝线(1号线)国贸站的一台上行奥的斯自动扶梯突发故障,导致25名乘客受伤。
到7月11日,上海申通地铁(600834,股吧)和深圳地铁先后宣布停用奥的斯电梯时,奥的斯中国投资公司仍然没有对7月5日的事故做出积极的回应。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2010年的事故赔付,奥的斯方面至今仍未兑现。
有报道称,对于关于赔偿和召回事故电梯的外界要求,奥的斯方面极为傲慢,声称电梯产品有其特殊性,无法像汽车一样召回。但在2008年,奥的斯在法国的电梯测出辐射异常,立即宣布了召回。
一家在世界电梯市场拥有广泛份额的公司,何以在中国市场上如何傲慢?又何以如此无视公众普遍的道德质疑?
万达的“瘦身钢筋”事件,知悉者很少,施工方偷工减料,原本应该用8毫米的钢筋,实际只有6毫米。奇怪的是,如此重大的工程质量问题,竟然没有得到持续性的关注,显然,企业方面进行了大量的舆论公关。
这是我国企业应对危机时最常用的手法,从企业的角度来看,也算是公关成功。但是,这并不能表明瘦身钢筋问题本身就已经得到解决。
从另一个角度看,当追问的声音日渐消退进而监管缺位时,公司甚至可以极尽掩饰之能,对类似这样的问题毫无顾忌,就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我相信,大公司有这样的动用社会资源来消弥负面或监督性报道的能力。
可以说,一个庞大的公司,其产品质量足以大规模地影响到公众生活,即便从法律的角度上看,也需做出公开的回应并公布处理措施。否则,其影响是相当恶劣的,它树立了一个坏的榜样,也就是机会主义的行动原则。在现代商业生活中,这种应对危机的做法根本不利于优良商业秩序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