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商关系的本质
对于厂商关系的理解有官方的也有民间的。官方的说法是合作共赢,共同发展,我认为这在理论上是成立的。民间的说法是相互利用,相互借势,虽然这种说法直白,但我更认可这个观点。如果把这个直白的说法上升的理论的高度,那我的理解是厂商关系的本质是价值交换,厂商关系的发展过程也是一个利益博弈的过程。双方都想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在这个博弈中,也就发生了愉快和不愉快的事情,可以说厂商关系也是动态的。那么如何构建有竞争力的厂商关系呢?
第一是厂商价值链的设计,这主要取决于厂家,因为厂家通过产品体系的构建、销售政策的制定,直接决定了利益的分配模式,这也是厂商关系的源头。如果一开始,厂家就没打算让经销商赚钱,而是想着如何把自己利益最大化,那么这种单级的思维主导下的厂商关系必然会出现问题。
第二是双方都要拿出自己最有价值的资源。对于经销商来说,以前最有价值的资源是渠道和终端,也可以说以前有网络,经销商就能卖动货了,就有了和厂家提条件的资本。现在不同了,有了网络也不一定能就有销量了,因为网络是开放的,你可以有,别人也可以有,这不是唯一的,具有可替代性。随着市场的进一步发展,经销商开始进入品牌需求时代,即通过优秀的品牌来巩固网络,来抓住终端的终端,也就是消费者,尤其是区域内的核心消费者。只有抓住了核心消费者,经销商才能做到不可替代,也就有了和厂家交换的最大价值。厂家给经销商的价值是提供商业机会,具体表现就是提供产品和服务。实际上无论是白酒、红酒、黄酒都是一个载体,在这个载体上有厂家的商业模式和价值链设计。
第三就是情感因素,在中国情感因素很重要,在厂商关系中也起着润滑剂的作用。综上所述,我认为厂商关系的本质是价值交换,而构建有竞争力的厂商关系,第一需要厂家设计合理的价值链,第二是双方拿出自己最大的价值进行交换,第三是有情感做润滑剂。
关于窜货。如果说把厂商关系比作夫妻关系的话,窜货就是婚外恋。刚才各位提到了重罚窜货,也提到了保证金制度。我认为这是最简单,最粗暴的方式,但也是现阶段最有效的方式。除此之外,管理窜货还有两个方法:一是把对窜货的管理纳入到公司的年度管理体系中,和销售政策进行结合。二是要从源头抓起,把窜货扼杀在摇篮中,加强对经销商的库存监测和产品流向。三是签订一级商、二级商三方协议。
原文同时发表于《糖烟酒》周刊酒类版2009年7月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