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系统化+奖惩有据化
企业就是一个组织,没有人会怀疑这一点,但企业却又是一个系统。在它的内部,子系统很多,而它自身又是受
企业就是一个组织,没有人会怀疑这一点,但企业却又是一个系统。在它的内部,子系统很多,而它自身又是受制于一个更大的系统,是这个更大的系统的一个子系统。但在现实之中,一谈到企业组织,人们总是想到公司的总裁、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生产部、销售部等等。似乎企业就像小孩过家家一样,搬几个砖头,上面贴上标签,这个砖头代表生产部、那个砖头代表财务部、还有砖头代表办公室,最后再来几块砖头代表董事长、总裁、总经理等,把这些砖头堆到一块,就构成了一个企业。殊不知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角色,都是来自于企业这个系统中的相应子系统的目标功能作用要求。
彼得·圣杰在《第五项修炼》中重点强调的是要进行系统思考。可我们绝大部分企业管理人员,并不知道如何系统思考,更不知道企业组织的构建和运行,必须严格地建立在系统思考之上。企业组织系统化,强调企业这个组织的单位、部门和岗位角色,必须严格地根据企业各子系统的目标功能作用要求,和彼此之间的关系来设立和协调。每一个单位、部门和岗位角色,必须明确并承担相应子系统的目标功能。每一个单位、部门和岗位角色的职责作用,是来自于企业系统的相应子系统的目标功能作用。如果二者之间没有这种明确的对应关系,混乱和低效益,则是不可避免的。
奖惩有据化
企业为什么要奖惩?因为企业的每个员工都有自己的独立利益,任何人都不会学雷锋,无缘故地为企业做贡献,这就必须有奖惩给予激励。员工为企业的发展做了努力,做出了贡献,就必须给予他一定利益和欲望的满足,这就是奖励。员工工作不努力、不负责任,给企业带来损失,就要剥夺他的利益和欲望的满足条件,这就是惩罚。
对于这种奖惩,必须有事先的约定。做了什么、做成了什么,该受到什么样的奖励、多大的奖励。在什么地方因为惰性膨胀,把事作砸了,该受到什么惩罚,以及多大的惩罚。这些都必须有事先的制度约定。使其所得到的奖励和惩罚,无论是大还是小,都有事先确定的依据。否则,奖惩随心所欲,员工不知道什么样的行为会受到鼓励,什么样的行为是禁止的、不能容忍的,员工行为不免无所适从。
如果员工只能仅仅看老板的眼色和喜好行事,无法预测自己的行为后果,员工也就永远无法积极起来,更不用说发挥能动作用,创造性为企业做贡献。企业不是厂房设备和办公大楼的组合,而是要靠员工的努力和贡献为企业创造价值来实现发展的一个组织。没有员工的能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就不会有企业的存在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