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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档白酒企业开始“放下”手段、“收起”傲慢“、“讨好”电商

未知 2013-05-30 09:55 网络营销
高档白酒企业也开始放下手段、收起傲慢、讨好电商了,这是电商企业过去连做梦也不敢想到的事。但是,如今

    高档白酒企业也开始“放下”手段、“收起”傲慢“、“讨好”电商了,这是电商企业过去连做梦也不敢想到的事。但是,如今正在变成现实。
  据媒体报道,包括茅台、郎酒、珍酒、汾酒等在内的诸多知名酒企,纷纷一改往日的“谈电色变”,低下傲慢的头,纷纷寻求与电商的合作,更有甚者,以茅台为首的几个品牌还开起了网上商城。
  原因很简单,自从“八项规定”出台以后,高档白酒消费就开始不断下滑了,不仅价格大幅下跌,如53度飞天茅台酒的零售价已从2011年春节的2300元/瓶一路跌至目前的800元/瓶,下降幅度高达60%以上,而且销量和效益也是急剧下降,多数高档酒企与前两年相比,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只是这种变化不是向好,而是向坏。
  高档酒企出现这样的现象,无疑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想一想,一瓶茅台酒,市场零售价高达2300元,且不知道是真是假,除了公款和公权相关的消费之外,有多少人愿意去当这样的“冤大头”。问题是,由于有公款和公权力相关的消费做支撑,且没有高档白酒就不成宴席、没有高档白酒就显示不了请客的诚意、没有高档白酒就是对被请者的“藐视”,高档白酒的价格还怎么可能不严重背离其价值呢?普通百姓还怎么可能与高档白酒消费联系到一起呢?对高档白酒价格变态式上涨,社会公众怎么可能不反映强烈呢?
  说实话,公众对高档白酒价格不满意、有质疑,决不是想置高档白酒企业于死地。关键在于,让高档白酒企业以前几年那样的方式活着,绝对是对社会公平、社会正义以及政府与老百姓的关系是一种伤害,一种破坏。想一想,一位农民辛辛苦苦劳动一年,到手的纯收入还不够买一瓶酒,还有什么公平正义可言呢?而消耗这些高档白酒的人,大多用的又是纳税人的钱,无论站在制度、法律的角度,还是伦理、道德的角度,都是说不过去的。
  而对高档白酒企业来说,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严格按照市场规律办事,不以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为目的,而是一味地迎合公款和公权消费,追求不符合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高额利润,还有何市场经济主体地位可言呢?又怎么可能为繁荣市场、推动市场经济秩序的完善创造条件呢?
  高档白酒企业在“八项规定”的影响下,步入“寒冬”,并被迫“低下”傲慢的头、“讨好”电商企业,从表面看,是向市场认输,实质上,更多的企业可能还是向公款和公权消费认输。在相当一部分高档白酒企业的潜意识中,还在希望这一现象只是一阵风,并急切等待这阵风赶快过去,以便重拾暴利。
  需要提醒高档白酒企业经营者们的是,如果真的具有战略眼光和长远目光,真的想将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就不要再抱这样的幻想。就算相关规定不可能长期执行,公款和公权消费会再次冒头,也不是企业的生存之道。更何况,新一届政府对政府职能转变及行政体制改革工作目标非常明确,对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也将作出重大调整。可以肯定,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将成为今后政府工作的重点。如果仍把眼睛盯在公款和公权消费方面,只想追求“腐败利润”、“腐败效益”,就唯有死路一条。更重要的,在高档白酒企业尽享公款和公权消费带来的暴利快感的这几年,中低档白酒企业并没有停止市场开拓的脚步,企业的效益也并不差。一定程度上,通过对中低端消费市场的占领,不仅获得了不错的效益,也赢得了消费者的信任。一旦权力受到有效约束与制约,高档白酒企业要想占领市场,难度将相当大,企业生存的压力,也将相当大。到时候,就算高档白酒企业愿意“放下”身段、“收起”傲慢,在短期内,也是很难得到消费者的充分信任的。毕竟,高档白酒的价格仍然偏高,普通消费者是难以消受得起的。


  不过,不管相关规定能否一直坚持下去,对高档白酒企业来说,能够从“谈电色变”转为“讨好”电商,总是一种进步。至少,在眼前是如此。需要提醒高档白酒企业的是,切不要将这样的转变作为一种权宜之计,不要再将希望寄托在公款和公权消费的回归上。随着政府职能转变步伐的加快,市场秩序的完善,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的提升,唯有及时转变经营理念和思维方式,确立市场意识和市场观念,才不会被市场抛弃,才能在市场占得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