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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向的资本“深海战略”

经理人 2011-10-27 09:34 行业分析
与鲁冠球同时代的企业家有很多,但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在从实业市场转战资本市场的过程中,沉沙折戟者比

 与鲁冠球同时代的企业家有很多,但“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在从实业市场转战资本市场的过程中,沉沙折戟者比比皆是,现在还在舞台上与其同台表演者,已无几人。

  鲁冠球被誉为“常青树”,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万向在资本市场上量力而行、稳健积极、择机而动的“深海战略”:先“潜伏”为第二大股东,再通过重组成为控股股东。

   万向系控股的四家上市公司中,除了万向钱潮(000559,股吧),其余三家(承德露露(000848,股吧)、万向德农(600371,股吧)、顺发恒业(000631,股吧))都是万向先作为第二大股东参股,再通过重组成为第一大股东的。

  这种既步步为营又善于把握时机的运作,成就了万向和鲁冠球的财富帝国。

  万向集团掌门鲁冠球的个人财富由2001年的4.8亿美元,折合人民币39.73亿元,到2010年的220亿元,尤其是2008年到2010年,平均每年增长翻番  这是一个惊人的“财富增长方程式”,如此快的增长模式非资本运作莫属。

  而对于资本运作,鲁冠球有自己的方式—其通过参股上市公司,“潜伏”成为第二大股东,然后待时机成熟时成为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鲁冠球曾有过形象的比喻:“资本运作就像喝酒,适量地喝肯定有益健康,但超过自己身体的承受能力,就会喝醉,就要出事。归根到底,这还是一个度的问题。”

  初涉资本市场:万向钱潮上市

  上世纪60年代,鲁冠球自办个体修车铺、粮食加工厂,因属个体而得不到发展;1969年,鲁冠球拿出全部家当和4个农民凑齐4000元钱创办了萧山宁围农机厂,为周边公社的工具提供配套生产,艰难地完成了原始积累。

  1978年,宁围农机厂更名为萧山万向节厂,集中力量专业化生产汽车配件。1983年,承包责任制风行,鲁冠球承包下萧山万向节厂,以民营企业的身份完成浙江省第一个承包。承包第一年利润超额完成了154万元,以后年年超额完成承包任务。鲁冠球成为改革楷模,屡屡被政府奖励。

  1988年,鲁冠球以1500万元向宁围镇政府买断了万向节厂股权,万向成为私营企业。

  1993年9月,经浙江省股份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批准,由万向集团公司、中国汽车工业投资开发公司、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公司、华联汽车发展有限公司四家发起人共同发起,以募集方式设立了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向钱潮”)

  1993年11月,经浙江省证券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批准,万向钱潮在浙江省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含内部职工股300万股),每股发售价为3.80元人民币,募集资金1.14亿元。

  1994年1月10日,万向钱潮正式在深交所挂牌上市,首日开盘价为8.4元。

  初涉资本市场,万向尝到了甜头。

  1999年后,万向集团实施“资本式经营、国际化运作”战略,开始资本与实业双翼齐飞的扩张之旅。

  链接:

  万向钱潮上市后,没有进行股权再融资。但其先后发行了四次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近30亿元:

  2005年11月,万向钱潮完成了6亿元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中国光大银行(601818,股吧)为主承销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以贴现方式公开发行,融资券单位面值为100元,期限为365天,发行价格为97.16元。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出于控制风险的考虑,把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主体圈定在国有大型重点企业,万向钱潮是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第一家民营企业(横店东磁(002056,股吧)也是)。

  2007年9月,万向钱潮又完成了6亿元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中国光大银行为主承销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以贴现方式公开发行,融资券单位面值为100元,期限为365天,发行价格为95.16元,折算后年利率为5.10%,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56856万元。

  2009年7月20日,万向钱潮又完成了9亿元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本次发行采取平价发行,发行价格为100元/百元;期限为365天;计息方式为利随本清,从2009年7月20日开始计息,利率为2.90%,主承销商依旧为中国光大银行。

  2010年9月10日,公司完成了2010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本次发行采取平价发行,发行价格为100元/百元;期限为365天;计息方式为利随本清,从2010年9月10日开始计息,利率为3.280%,主承销商还是中国光大银行。

  如此偿还完旧债再借新债,万向钱潮好像有用不完的钱。

  “深海战略”首战告胜:控制承德露露

  2001年12月28日,万向集团下属的深圳市万向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万向投资,后来万向投资更名为“深圳通联投资有限公司”)与露露集团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书》。根据协议,露露集团将其持有的承德露露①国家股6740.5万股(占总股本26%),以每股4元的价格转让给万向投资。股权转让后,露露集团持有承德露露38.9%的股份,仍居第一大股东之位。

  至于股权转让的原因,据说是“露露集团一直希望实现部分国有股权的退出,以使承德露露实现多元化的资本结构”。另据媒体报道,新疆德隆和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旗下的香港鹏利公司曾与承德露露有过接触,但最后不了了之,原因据说是这两家公司坚持要控股承德露露,而露露集团并不愿一开始就放弃主导权。

  基于以上原因,万向投资也只有暂居第二大股东了。

  苦等机会期间,于2004年6月,万向投资将其所持有的承德露露股权转让给了万向三农有限公司(简称“万向三农”)。

  但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万向系潜伏近5年之久时,转机终于出现了:

  由于承德露露是露露集团中盈利能力最强的资产,而露露集团本身盈利能力一般。从2003年到2005年,露露集团大量占用承德露露的资金,2003年为2.4亿,2004年为3.7亿,2005年1-8月份为2.8亿,尽管大部分资金得以归还,但占用资金余额逐年增加,从2004年底的1600万元增加到2005年8月底的5090万元。而这些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是“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对承德露露造成了负面影响。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在2006年承德露露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时,决定由承德露露定向回购并注销露露集团持有的全部国家股,以“彻底解决资金占用历史问题”。

  2006年4月10日,承德露露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即:1.承德露露定向回购并注销露露集团持有的全部国家股,这是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前提条件。2.万向三农向全体流通股东支付6843万元现金,折合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6.27元。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A股首个交易日,万向三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随后,承德露露定向回购并注销了露露集团持有的全部国家股121,014,000股(占原总股本的38.90%)。

  至此,露露集团不再持有承德露露股份,而万向三农持股比例则上升至42.55%,成为承德露露的第一大股东。鲁冠球也成功成为承德露露的实际控制人(见图三)。

  “深海战略”又显神威:收获万向德农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向德农,原名为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经黑龙江省体改委批准,于1995年9月通过发起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控股股东是富华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富华集团),实际控制人是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兴十四村。

  2000年6月,富华集团将其持有万向德农的5,760万股中的2,375万股转让给万向集团,700万股转让给哈尔滨曼哈顿多元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英华矿泉饮品有限公司将其持有万向德农的60万股转让给富华集团。股权转让的目的是万向为了引入战略投资者。股权转让后,富华集团仍为第一大股东。

  2002年8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万向德农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3.47元,募资1.38亿元。2002年9月16日,万向德农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600371。

  而早在万向德农上市前的2001年12月31日,万向德农董事长付华廷作为兴十四村的授权代表,曾与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隆国际)签订合作框架协议,议定由德隆国际收购兴十四村全资所属的富华集团改制②后80%的股权。

  一个月后,付华廷又与新疆三维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同一股权的转让协议,三维投资有限公司还支付了1000万元预付款。

  而到2002年10月13日,“德隆系”关联企业德农种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农科技)及其关联单位向兴十四村支付了部分收购预付款约9400万元(拟收购改制后富华集团80%的股权)。但富华集团迟迟未进行改制,股权转让始终没有实质进行。

  再后来,由于“德隆系”崩盘,2004年5月18日,兴十四村、德农科技以及万向德农签署协议解除2002年10月兴十四村与德农科技签订的转让富华集团80%股权的协议。

  一个月后,德隆国际、三维投资也出具了书面证明,证明与兴十四村所签的受让富华集团80%股权的协议在2002年10月13日后均不再执行,并确认协议解除。同时,签署了相关的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约定由万向德农代兴十四村偿还其欠德农科技的8800万元股权转让款。

  就这样,兴十四村欠万向德农8800万元,富华集团不得不再次寻找购买方。

  2004年6月,富华集团将其持有的万向德农股份9,610,000股(占股本总额的6.2%)协议转让给万向三农,股权转让价款为现金16,913,600元。与此同时,万向集团将其持有的万向德农股份36,812,500股(占股本总额的23.75%)全部转让给万向三农。这样,万向三农便持有了万向德农29.95%的股份。

  根据法律规定,一个股东增持上市公司的股份,如果持股比例达到30%,就要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收购,除非取得中国证监会的豁免。为了避免发出收购要约,才有了以上暂时只转让6.2%的安排。

  5个月后,即2004年11月,富华集团又将其持有的万向德农股份32,937,500股(占股本总额的21.25%)协议转让给了上海海博鑫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博鑫惠),此次转让价格为1.76元/股,转让价款为5797万元。这个海博鑫惠,实际控制人为福布斯富豪、海鑫钢铁集团的老板李兆会③。这其实是一个过渡安排。一年半后,即2006年5月,海博鑫惠又将这21.25%的股份协议转让给万向三农,转让价格为2.00元/股。海博鑫惠从中赚取了790万元,两年累计收益率才14%。

  2006年9月,中国证监会豁免了万向三农的要约收购,豁免的理由不详。就这样,万向系先参股后控股,控制了万向德农。截至2010年6月30日,万向三农持有万向德农104,346,116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61.20%(见图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