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的所有制改革并非“一改就灵”
白酒的所有制改革并非“一改就灵”,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白酒就在不断做着各种的所有制改革。二十年前,白酒企业上市是一种所有制改革;十年前,白酒企业管理层收购是一种所有制改革;这些年,民营资本对国资白酒企业的收购,也是所有制改革。现在,业内正在热闹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也是所有制改革。
所有制改造,就是不少白酒人痛定思痛后为白酒发展开出的药方。9月19日,汾酒集团董事长李秋喜先生在新品“春秋冬酿酒”上海上市会上发表重要观点:“未来几年,国有体制的大型名酒企业都将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企业将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获得空前的解放。”早在4月13日贵阳“白酒领袖会议”期间,李总就曾与我谈起过这个话题。而几个月后,混合所有制的上海汾酒销售公司便横空出世:汾酒占40%股份,其余60%分别为经销商、战略投资者、财务投资者和运营团队所占有。
不只是汾酒,五粮液也有类似动作。8月29日,在武汉召开的“五粮人家”上市会上,五粮液股份公司董事长刘中国先生宣布,五粮人家的运营公司将由五粮液、五粮液华中营销中心以及河南、湖北、湖南和江西的大商组建。这也是一个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案例。
最早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白酒企业应该是泸州老窖。2009年,泸州老窖在一些区域让销售经理从体制上退出老窖(解除合同),与当地的经销商共同成立柒泉营销公司来卖老窖的产品。通过这次混合所有制改革,老窖聚集了一批优质经销商,调动了销售人员的积极性,既节约了成本,又增大了销量。
看来,并不是把国营转成民营,把公有变成私有,或者把几种所有制混合起来,就能让白酒腾飞起来的。企业所有制的改造,核心是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造;而治理结构的改造,关键之处在于对经营者的授权与监督。谁任命经营者,经营者就会听谁的;谁任命监督者,监督者就会为谁效力。如果市场与法制的机制不能真正建立起来,单单靠一个混合所有制的改革,不管混合到什么程度,都是换汤不换药,都治不好白酒的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