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薪酬设计方案:工资等级的确定
第一条 工资等级的确定 l 中层管理人员(包括部门正、副经理)的工资 1、初始工资等级:根据所从事的岗位确
第一条 工资等级的确定
l 中层管理人员(包括部门正、副经理)的工资
1、初始工资等级:根据所从事的岗位确定,该类人员可以不参与职称评定。
2、工资等级在本管理层晋升通道内浮动。
l 工勤系列的员工
聘任时根据岗位工资等级确定。该类人员不参与职称评定,在以后的工作过程中根据工作绩效进行工资等级的调整,但采取固定工资制的后勤服务工人不再进行等级调整。
l 除(一)、(二)类员工之外的其他人员
初始工资等级按照岗位与职称评定等级就高原则确定。第二条 工资调整采取整体调整与个别调整相结合。
l 整体调整是调整所有人员的岗位工资或附加工资,调整周期与调整幅度由人力资源部提出薪资调整建议,报董事会审批。原则上调整周期应在一年以上。
1. 岗位工资整体调整:根据公司效益与发展状况决定,遵循两低于原则:工资增长率应低于劳动生产增长率,工资增长率低于利润增长率。
2. 附加工资整体调整:工龄工资受宏观环境影响而对工资进行的调整。根据通货膨胀、社会物价上涨情况等确定补助金额。
l 个别调整:根据员工个人考核结果和职称、岗位变动决定。
一、 考核调整
①年度考核结果为“优”者,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良”者,岗位工资等级在本职称等级内晋升一档,晋升至本职称等级最高档为止。每晋升一次便重新开始计算。
②年度考核结果为“差”者,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较差”者,下降一级工资。如其工资等级已处于本职称等级最低档,则工资等级下调,但其职称不再重新评审;如已处于该岗位起薪点,则必须调离现在岗位,且不得从事同类其他岗位工作。
二、 职称变动调整。若员工聘任职称发生变动,则员工工资等级升降通道调整到相应职称等级中,并从该职称最低档起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