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等悬赏广告作为特殊要约的优等悬赏广告
优等悬赏广告作为特殊要约的优等悬赏广告,对广告人具有拘束力,除广告另有约定外,广告人不得撤销其要约。
优等悬赏广告作为特殊要约的优等悬赏广告,对广告人具有拘束力,除广告另有约定外,广告人不得撤销其要约。优等悬赏广告一旦以广告方法公开化,立即生效,广告人不得撤回其优等悬赏广告。按各国立法和国际条约对要约的规定,如要约写明承诺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要约人不得撤销其要约。优等悬赏广告规定应暮期间(即应募人承诺期间),如无另外约定,广告人不得撤销要约。否则,应募人因信赖其广告是不可撤销而完成指定行为,广告人应承担其法律责任。
优等悬赏广告在优劣评定后,优等者即取得报酬请求权,广告人即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这种债权关系与一般债权关系并无不同,应募人有权依评定结果向广告人主张权利。报酬的性质可以认为是有偿的,即报酬是对行为人完成指定行为的对价。数人的行为同时评定为优等时,如广告人未予约定,则数人各以平等比例享有报酬请求权。
指定行为的结果可成立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视优等悬赏广告的规定而定。广告人若想取得该项权利,应在优等悬赏广告中表明其意旨,规定有关知识产权归属广告人,并可约定应募人无权对该项权利进行转让。若广告中未规定,知识产权原则上应归属行为完成人。专利技术可视为委托开发项目,如未约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第32条规定“委托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方,”因而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等技术成果应归属应募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没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因优等悬赏广告而形成的著作权依此规定应由行为完成人享有。数人合作共同完成指定行为,如发明、商业方案、广告用词等等,如未约定,则共同享有有关知识产权。
优等悬赏广告因优等者的评定而发生效力。优等悬赏广告是评定为优等者支付报酬的要约,行为人应募为承诺的意思表求,契约因而成立。然而契约以优等者评定为条件,因条件成就而发生效力。虽在优等者评定前,债权人尚未明确,但债权人范围已确定,因而广告人负有评定的义务。这样优等者评定为优等悬赏广告效力发生要件,而非成立要件。
评定以对于指定行为的结果定其优劣为目的。评定人应有自由裁量权。评定人依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评定,评定结果纵然不公平,对广告人和应募人亦有拘束力。因而广告人不得违反评定而对其他行为人给付报酬,应募人也不得表示不服。然而,评定人明显违法或未遵守广告中所定评定方法的评定,当事人有权以欺诈、重大误解等为由申请撤销该民事行为。未经法定程序撤销评定结果的,广告人和应募人均必须遵守。
优等悬赏广告在优劣评定后,优等者即取得报酬请求权,广告人即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这种债权关系与一般债权关系并无不同,应募人有权依评定结果向广告人主张权利。报酬的性质可以认为是有偿的,即报酬是对行为人完成指定行为的对价。数人的行为同时评定为优等时,如广告人未予约定,则数人各以平等比例享有报酬请求权。
指定行为的结果可成立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视优等悬赏广告的规定而定。广告人若想取得该项权利,应在优等悬赏广告中表明其意旨,规定有关知识产权归属广告人,并可约定应募人无权对该项权利进行转让。若广告中未规定,知识产权原则上应归属行为完成人。专利技术可视为委托开发项目,如未约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第32条规定“委托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方,”因而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等技术成果应归属应募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没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因优等悬赏广告而形成的著作权依此规定应由行为完成人享有。数人合作共同完成指定行为,如发明、商业方案、广告用词等等,如未约定,则共同享有有关知识产权。
优等悬赏广告因优等者的评定而发生效力。优等悬赏广告是评定为优等者支付报酬的要约,行为人应募为承诺的意思表求,契约因而成立。然而契约以优等者评定为条件,因条件成就而发生效力。虽在优等者评定前,债权人尚未明确,但债权人范围已确定,因而广告人负有评定的义务。这样优等者评定为优等悬赏广告效力发生要件,而非成立要件。
评定以对于指定行为的结果定其优劣为目的。评定人应有自由裁量权。评定人依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评定,评定结果纵然不公平,对广告人和应募人亦有拘束力。因而广告人不得违反评定而对其他行为人给付报酬,应募人也不得表示不服。然而,评定人明显违法或未遵守广告中所定评定方法的评定,当事人有权以欺诈、重大误解等为由申请撤销该民事行为。未经法定程序撤销评定结果的,广告人和应募人均必须遵守。